南充任免一批干部 廖大春任市财政局局长

28.03.2014  17:48

2014年3月27日南充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南充市人民政府市长向东的提名,

决定任命:

廖大春为南充市财政局局长;

吕兴伦为南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陈泽斌为南充市水务局局长;

陈勇为南充市审计局局长;

苏勇为南充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决定免去:

吴道军的南充市财政局局长职务;

罗加福的南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吕兴伦的南充市水务局局长职务;

廖大春的南充市审计局局长职务;

刘国进的南充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南充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名单

2014年3月27日南充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邦习的提请,

任命:

刘红为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田娟、司莉、蒙秀梅、郭锐、吴彪、熊东为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李秉国的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蒙长安的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陈代和的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李儒琪的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加强请示报告工作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
  ——中央办公厅负责人就《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3月1日出版的第5期《住房与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