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在实践中创新 依法推动物管工作——黄彦蓉率部分省人大代表赴南充、乐山开展《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专题视察和立法调研

08.07.2016  20:01

 

 

 

 

 

 

 

 

  7月5日至6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黄彦蓉率部分省人大代表赴南充、乐山两市开展《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专题视察和立法调研。

  在南充市东方国际社区、蓝光香江国际小区,调研组实地查看了监控中心等设施,详细了解了小区消防应急处理流程、治安应急事件处置程序等物业管理工作情况;在彩莲石油小区,幼儿园实现就近入学,老年大学实现老有所乐。“这真是单位后勤物业成功转型、老旧小区升级改造的典范。”调研组成员赞叹道。

  “小区入住率怎么样?物业费收取比率达到多少?”来到乐山市嘉州新城小区,黄彦蓉与物业管理人员认真交流,听取他们对《条例》贯彻执行的意见和建议。“物业费多少钱一平米啊?业主们对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评价如何?”走进嘉州长卷天玺小区的阅览室,黄彦蓉与正在阅读的几位小区业主进行了亲切交流。

  调研组在听取了南充、乐山两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条例》的情况汇报后,认为两市在贯彻执行《条例》过程中认识到位,工作有力,注重工作规范,重视法治建设;两市的物业管理工作多措并举,物业市场初具规模、物业管理作用明显。

  黄彦蓉在讲话中要求,要充分认识《条例》实施的重大意义,认识到《条例》的实施是顺应时代发展的需要,是顺应人民群众期望的需要;要坚持以问题导向为原则,进一步加大《条例》的贯彻实施力度;要注重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为《条例》的完善作出贡献;要高度重视物业产业发展,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帮助物业管理企业转型升级,为群众提供高质量的物业服务;要在法治的框架内,充分发挥物业管理各方的主体作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依法推动物业管理工作,共建幸福和谐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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