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两件涉嫌非法集资案犯罪嫌疑人被批捕

30.06.2014  17:58

  四川在线南充频道(陈敏 记者 张根)近日,南充市公安指定南部县公安局依法打击以赵某、王某为首的两个非法集资团伙。因两起案件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涉及被害人众多,社会影响特别恶劣。南部县检察院与南部县公安局紧密配合,相互协作,成功打击取缔了两个非法集资团伙。

  经查:2013年12月,犯罪嫌疑人赵某成立黑龙江富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充分公司,该公司以在建的工程为诱饵在四川省南充市进行非法集资活动。在实施非法集资过程中,该公司业务员熊某、兰某、陈某、等人通过制定邀约卡、电话联系等方式向社会虚假宣传该公司房产项目,并制定高额利息支付政策,向社会上不特定对象大量非法集资。公司会计兼出纳兰某负责资金收取、合同签定、利息支付等。时至案发,该团伙非法集资金额共计573.3万元,涉及投资人约220余户。

  2013年9月,犯罪嫌疑人王某、陶某(在逃)、任某、等人商定拟在四川南充地区以集资为目的注册成立公司。商定后,由任某联系到陈某等人来到南充市并参与公司的筹备工作。2013年11月13日,该团伙在南充市顺庆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哈尔滨恒基伟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南充分公司(以下简称“恒基公司”),王某为负责人,经营范围主要是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和服务等。该公司成立以来并未从事任何与其经营范围有关的商业活动。王某指使任某、李某、陈某等人以恒基公司开展医疗器械销售、开办医院等业务为名,非法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存款,合同面额达1700余万元,受害投资客户500余人次。

  南部县检察院以涉嫌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两起案件相关嫌疑人予以批准逮捕。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