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一男子凌晨翻入会所盗走一包烟 被判刑7个月

17.07.2014  19:40

  四川在线南充频道讯(记者 杨晓江)一男子翻窗进入了一家休闲会所,盗走了一包玉溪香烟,他并不知道自己将因为占这小便宜会付出何等沉重的代价。近日,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家住南充某村的村民敬某,正当壮年,却不愿意用自己劳动来赚钱,总想着不劳而获,曾于2001年10月因犯抢劫罪被判刑4年半。出狱后,却依旧不思悔改。2014年3月13日凌晨零时许,他因手中缺钱用,便携带一把匕首和一把仿真枪,翻窗进入市区某休闲会所实施盗窃。当他在吧台内盗得一包玉溪香烟后,触动了技防报警系统,被技防和会所的工作人员当场挡获并报警,匕首、仿真枪和香烟被公安机关当场扣押。经认定,被告人所携带的匕首系管制刀具。其后,被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敬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携带凶器入户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盗窃罪,应予刑罚处罚。查获的香烟属被害人的合法财物,应当予以返还;查获的匕首和仿真枪,属被告人所有的作案工具,应当予以没收。据此,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返还香烟给受害人,没收查获的匕首和仿真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