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一女校长通过情夫雇凶杀丈夫主犯被执行死刑

14.10.2014  10:51
南充一女校长通过情夫雇凶杀丈夫主犯被执行死刑

  4年前,南充城区一小学校长通过情夫雇请凶手,在公众场合将丈夫绑架至郊外并残忍杀害。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从南充中院获悉,在经过一审、二审及复核后,主犯白成涛于10月11日被执行死刑,其余罪犯分获死缓、无期及以下刑罚。

  2006年,离异后的南充顺庆区人民南路小学校长余琳,与西充县人、房地产开发商李某再婚。婚后二人矛盾不断,双方各自在外寻找感情归宿。余琳的情人,是在南充承揽工程的布衣呷。2010年三、四月间,与丈夫已经水火不容的余琳,找到布衣呷商议除掉李某。布随后找到白成涛,并许诺事成之后给予30万元报酬。4月下旬,白成涛与同伙任海林到南充城郊一僻静处,挖好掩埋尸体的土坑;并以每人2万元的筹码,邀约任海林、任光明、杜金涛等人共同作案。

  2010年5月3日晚21时许,经过多日跟踪,白成涛、任海林、任光明、杜金涛开车前往南充西山广场附近,趁李某散步将其绑架,至事前挖好的土坑处。绑架得手后,布衣呷驾车前来参与后期作案。布衣呷用脚猛踩李某头部,白成涛捡起一块石头狠砸李某头部,致其不再动弹。三人将李某扔进土坑后,又将李某打死掩埋,并伪造现场。

  2011年12月29日,南充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余琳、白成涛死刑;判处布衣呷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处任海林有期徒刑15年、任光明有期徒刑3年6个月、杜金涛有期徒刑3年。2013年10月18日,四川高院终审裁定维持一审对白成涛死刑的判决,改判余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今年6月13日,最高法依法核准四川高院维持南充中院对白成涛死刑判决的裁定,并下达了对其执行死刑的命令。10月11日,白成涛在南充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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