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雨花台烈士陵园管理局副局长受贿56万获刑

17.03.2015  05:43

  快报讯(记者 李绍富)南京雨花台烈士陵园管理局原副局长张文杰,利用职务之便,在人员安置、园区经营管理、工程承接等方面为他人提供便利,先后收受钱物折合56万余元,现代快报2014年10月21日,曾对此予以报道。不久前,张文杰因受贿罪,被南京中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半,没收财产12万元。

  南京中院审理此案后,认定张文杰利用安排人进入烈士陵园管理局下属部门工作,以及帮人承接烈士陵园的相关工程等,先后收了他人共计56万元现金。不过,法院考虑到他在办案机关采取调查期间,如实交代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全部受贿犯罪事实,构成自首。

  同时,张文杰案发后退缴全部赃款,认罪态度较好,法院因此决定对其减轻处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张文杰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半,并处没收财产12万元。而根据当前法律规定,如无其他罪轻情节,受贿金额在10万元以上者量刑起点一般为有期徒刑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