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地铁拟车厢禁食 禁带折叠车

03.12.2013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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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南京市政府法制办公布了《南京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草案)》,将于12月13日举行立法听证会,欢迎市民报名参加。

      这次是对2008年7月出台的《南京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进行修订,在地铁运营管理上增加了诸多禁止性条款。扬子晚报记者特意对照了新旧条例,列出这次修订草案的几大亮点和争议点。

  扬子晚报记者 仇惠栋

  关键词 逃票

   发现三次计入个人信用系统 最高可罚票价10倍

  【条文】第三十四条:乘客越站乘车的,应当补交超过部分的票款;乘客无票或者持无效车票乘车的,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可以按照线网最高票价补收票款,并可加收线网最高票价五倍以下票款;乘客持伪造或者冒用他人优惠乘车证件乘坐列车的,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可以加收线网最高票价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票款,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理。  乘客有冒用他人证件、使用伪造证件乘车和其他逃票行为三次(含三次)以上的,有关信息可以纳入个人信用信息系统。

  轨道交通因故障不能正常运行的,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原票价退还票款。 

  变化:相比旧版的轨道交通条例,这次修订的草案,加大了对于逃票的处罚力度。最高处罚金额由原来的票款5倍提至10倍。更加引人关注的是,乘客的逃票行为将影响自己的信用记录,从而在贷款等方面受限。这次修订的草案中,这一记录信用污点的处罚针对的是逃票惯犯(逃票三次以上),对于偶犯则是“从轻发落”了。记者从南京地铁运营公司获悉,目前大量的逃票行为,主要集中在冒用学生卡和老年卡上。

   关键词 禁食

  站台和车厢禁止吃东西 违者面临最高200元处罚

  【条文】第四十条:在车站、站台或者其他轨道交通设施内,禁止下列影响轨道交通公共场所和设施的容貌、环境卫生的行为: 

  (一)未经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同意,派发印刷品或者从事销售活动;

  (二)随意涂写、刻画、张贴或者悬挂物品;

  (三)堆放杂物或者停放车辆;

  (四)吸烟,随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

  (五)乞讨、卖艺、躺卧、捡拾废旧物品;

  (六)在地铁车厢内或者付费区饮食;

  (七)使用燃油、燃气类以及超体积或重量的残疾人轮椅车、代步车;

  (八)其他影响轨道交通公共场所和设施的容貌、环境卫生的行为。

  变化:在这次修订草案列出的禁止8项影响市容行为中,最值得关注的是禁止在地铁车厢内或者付费区饮食。目前,南京地铁车站内分布了众多商铺,其中不少售卖各种食物,这次条款明确禁食范围是在付费区内,意味着乘客在没有刷卡进站前可以吃东西,而一旦刷卡进站再吃东西,就面临相应处罚。记者了解到,地铁车厢禁食是多个城市地铁近来通行做法。

  针对乘客抱怨的早高峰车厢里常见的收旧报纸的现象,这次修订草案增加了一条,禁止捡拾废旧物品。此外,禁止“使用燃油、燃气类以及超体积或重量的残疾人轮椅车、代步车”也是新增条款。

  根据修订草案规定,一旦发现乘客在付费区和车厢内吃东西,由轨道交通经营单位责令其改正,并可处以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关键词 禁车

  不允许携带折叠车坐地铁 禁止踩着滑轮鞋进站

  【条文】第三十九条:禁止下列影响轨道交通运营秩序的行为: 

  (一)非法拦截列车; 

  (二)擅自进入轨道、隧道或者其他有禁止进入标志的区域; 

  (三)攀爬或者翻越围墙、栏杆、闸机、机车等; 

  (四)强行上下车; 

  (五)损坏、冒用地铁标识、标志;

  (六)携带充气气球、自行车(含折叠式自行车)乘车; 

  (七)携带动物(导盲犬除外)进站乘车; 

  (八)使用滑轮鞋、滑板等进站、乘车; 

  (九)其他影响轨道交通运营秩序和安全的行为。 

  变化:在这九项被禁止的影响地铁运营秩序的行为中,尤为值得关注的是,这次修订草案明确提出,在禁止自行车进站的同时,对于折叠式自行车也一并说不。而在原来的条款中,南京地铁运营乘客携带折叠自行车进站乘车,前提是要进行折叠。对于是否要禁止折叠自行车,向来争议很大,不少上班人靠折叠自行车实现无缝换乘地铁。而地铁运营公司相关负责人则多次表示,目前南京地铁早晚高峰客流越来越大,折叠车进车厢存在安全隐患,而不少人带车进站不折叠,更是影响公共秩序。这次修订草案还增加了一条,禁止使用滑轮鞋、滑板等进站、乘车。

  此外,以往禁止携带动物进站乘车的条款进行了细化,这次修订草案明确导盲犬可以进地铁。在此前的运营中,南京地铁已经对导盲犬敞开大门。

  修订草案的处罚条款明确,乘客如果携带动物、自行车进站或踩着滑轮鞋进站,由轨道交通经营单位责令改正,处以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 特别提醒

  听证会如何报名

  《南京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将于12月13日(周五)下午举行。

  南京市政府法制办向社会各界征集听证参加人10名,对听证事项有明确意见和建议的人员均可报名,经听证会组织者依据代表不同观点的各方都有适当名额的原则,在申请报名的人员中遴选。这次听证会设立旁听席,欢迎各界人士、有关单位代表报名。听证旁听人依报名先后顺序确定,人数不超过30人。

  有兴趣的市民即日起至12月10日18:00均可报名。报名可采用电话、网络、传真或者书信等方式。报名电话:025-68786918、68786919、68786942(传真);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C座405室,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法规处;邮编:210019。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地铁禁食 你怎么看

  有人支持

  再好的香水也抵不过车厢内的一个韭菜包子

  不管是公交还是地铁,也不管是南京还是其他城市,车厢饮食貌似成为没有地界的话题,包子尤其是韭菜包子,每次排名最讨厌的车厢饮食时,几乎都稳居榜首。去年,西安一家媒体发起一项调查《轻轨地铁上最恐怖的早点》,包子(韭菜包、肉包)稳居第一,亚军是葱油饼,因为有气味,季军是出人意料的豆浆,因为容易烫到别人。

  网友“糖宝辣妈”说,只有非上不可的厕所,没有非吃不可的东西。地铁高峰人贴人还要吃包子,那个气味真受不了,最可气的是有人吃完东西垃圾不带走,直接扔在地铁内。

  网友“小猫旺旺”则表示,地铁人流密集,在车厢里吃东西,一旦被挤撞或列车急停,食物尤其是液态食物很容易沾染到别的乘客身上,引起纠纷。

  还有网友表示,不管是在地铁车厢内吃什么食物,都是不应该的,地铁是供全市人民乘坐,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去破坏他人乘车的好心情。

   有人反对

  上班赶路的人伤不起 地铁“禁食”要因人而异

  对于地铁“禁食”,也有不少网友表示了质疑,“早餐在地铁内吃个面包也不行吗?上班赶路的人伤不起啊。”“一些低血糖或慢性病的乘客,在不影响其他人的前提下,吃点东西也在情理之中。

  网友“yoyo_91235”说,上班族早上分秒必争,很多人将早餐带在地铁上吃,很多时候也是出于无奈。

  网友“丫丫0624”则说,地铁“禁食”应该有所区分,像汤包、韭菜盒子等应绝对禁止,这种食物异味较重。但是自带杯子装水,不应该禁止。

  网友“小么子Tang”也认为,地铁“禁食”要因人而异,譬如宝宝、低血糖患者、其他身体不适需要立刻补充能量的人,根本等不及下车。

  有人建议,此规定应优化“在车厢内,特别是地铁开动时禁饮、食”,或规定某些食物不进地铁。

   专家观点

  地铁设置“可食区”  满足特殊人群的需要

  专家表示,广州、深圳等城市也出台过相关规定,但未上升到地方条例层面,执行力度小。在地铁车厢内吃东西是当下城市生活快节奏的生动体现,也反映了公众面对的现实压力。要想有效治愈这一“城市病”,需要社会各方共同给力,而不是简单地通过一招“禁食”来解决。专家称地铁禁食应解决三个问题:一是应通过立法加以规制。二是如何实施到位。三是应保障特殊人群的需要。应当适当考虑孕妇、小孩等因为生理需要的人群,建议在地铁上建立部分“可食区”,让制度体现基本人性关怀,也有利于制度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