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印发意见惩戒失信 失信者参保或将多掏钱

26.02.2015  07:25

  快报讯(记者 鹿伟) 闯红灯、拖欠水费、地铁逃票……今后在南京,这些失信行为不仅会影响市民求职、贷款、报考公务员,而且参加保险保费或许还要多掏腰包。近日,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南京市保险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其中提到将引导保险机构对守信者和失信者采取差别化保险费率等奖惩措施。

  意见提出,要加强保险信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扩大信用记录覆盖面,并尝试引入外部数据(银行业、通讯业等)进行信用信息大数据分析, 从多方面、多维度关联,进行个人、单位、集体等的信用评级计算、分析和预测,推动和完善信用共享机制建设。引导保险机构采取差别化保险费率等手段,对守信者予以激励, 对失信者进行约束。完善保险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制度、保险机构信用评价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

  其实,差别化保险费率这项失信惩戒措施,在车险投保领域已有应用。今年2月1日起,《江苏省机动车驾驶人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实施,个人交通违法行为正式和个人信用系统挂钩。一名车主因机动车逾期年检被记“较重交通失信”,成为南京首例因交通违法被记“较重失信”的车主。而试行的管理办法规定,保险公司在对机动车辆保险时,对投保人和机动车有较重和严重交通失信记录的,按照有关规定适当上浮保险费率。

  此外,意见还提出积极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及时化解由食品安全引发的社会矛盾和纠纷。结合江北新区建设,南京还将积极探索企业年金、住房反向抵押等养老保险创新产品的试点。 同时,鼓励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投资兴办养老产业和健康服务业机构。

(原标题:“失信者”今后参保可能要多掏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