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新规需无房证明 房产部门开不了
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尽快拿出方案,确保市民在6月份享受到政策利好
按照南京市公积金新规,从6月份开始,只要名下无房的租房者,就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然而不少市民发现,公积金政策利好,却在房产部门面前碰壁。原因是提取公积金需要“无房证明”,但房产部门开不了。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将与房产部门积极沟通协商,尽快拿出方案,确保市民在6月份能享受到政策利好。
现代快报记者 马乐乐
市民 利好政策却碰壁
南京市民小陈向现代快报“96060”热线反映,自己在大厂上班,与爱人租住在栖霞区。今年1月份住建部发布19号文,可以用公积金支付房租。今年4月份,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政策,落地住建部19号文,其中提到“已婚职工夫妻双方合计按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800元”。小陈说,目前自己租住的房屋每个月租金是2400元钱,如果能够提取1800元公积金,他的生活压力就明显减轻许多。
依据规定,每年的6月和12月份集中办理这项政策。6月1日一大早,小陈来到公积金中心在大厂的分中心。按照政策要求,小陈需要出示的材料包括: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婚姻状况证明、身份证以及租住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无房证明则需要到房产部门去开。随后小陈赶往六合区房产局,但是房产局表示,没有开具“无房证明”业务。他打电话到南京市房产档案馆,被告知南京目前并不对普通市民提供这项业务。小陈这下子蒙了,开不到无房证明,就提不到公积金,公积金新政岂不成一纸空文!
背景 个人开不到无房证明
其实,南京的房产部门不开“无房证明”,并非新鲜事。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南京房产档案馆目前工作量最大的两项业务,分别是帮助查询个人名下房产以及开具首套房证明。知情人士表示,对于南京的首套房购房者,开具首套房证明就相当于无房证明;对于卖房人来说,直接在地税窗口查验,就可以证明卖出的是唯一住房。至于房产部门为何不能对个人开具无房证明的问题,相关人士解释称,因上级没有这个规定,他们也只能按章办事。
回应 将尽快拿出方案
“不止小陈,我们最近两天密集接到了不少市民的反映,普遍表示开不到无房证明。”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处负责人昨天证实。她解释说,住建部19号文中规定,“租住商品住房,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因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出具房产信息查询结果证明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不收取费用”,这就意味着,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一定需要提供“无房证明”,而这一证明由房产部门开具。
按照住建部的规定,南京的政策中提到,需要提供名下无房产的证明,同时特别备注“待与房产信息联网后可不提供”。“如果公积金中心与房产部门能够实现住房信息联网,那么市民就没有必要跑去开证明,直接查一下就行了”。她表示,目前南京的公积金中心与房产部门尚未实现住房信息联网。
公积金中心人士表示,将于今天上午与住建委等部门开个协调会,希望尽快拿出方案来,确保南京市民在6月份能够办理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的业务,一旦有消息就会尽快公布。
(原标题:开不了无房证明,公积金付房租政策“悬空”)
编辑:SN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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