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对以电子商务形式实现年销售收入首次突破1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20万元、50万元的上台阶扶持资金。
抓紧制定电子商务发展规划,积极打造电子商务聚集区,办好重点电商平台,促进实体市场和网上市场有机结合、联动发展。昨日,记者从内江资中县获悉,今年来该县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出台了电子商务发展的扶持办法,针对一些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出台了具体细化奖励政策、明确奖励对象、加大奖励额度。
该县规定,对以电子商务形式实现年销售收入首次突破1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20万元、50万元的上台阶扶持资金;对传统限额以上的商贸流通企业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分离成立独立的电子商务法人企业且运行一年以上的,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扶持资金。
对入驻电子商务集中区的电子商务企业,给予办公场地租金补贴,补贴期为5年,其中前2年按租金的100%进行补贴,后3年按租金的50%进行补贴。
对投资建设独立电子商务应用平台,项目实际投资额超过50万元且正常运营产生效益的,按项目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扶持,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额不超过100万元;对自建第三方交易支付平台且年资金流量超过1亿元的,每年给予20万元的扶持,扶持期为3年。
内江资中细化电商奖励政策 单项最高补助额100万 -
成都12:23 21.11.2014 中小企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