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眼视障群体驾驶许可:完善配套法规 逐步放开
报考驾校被拒,泸州叙永单眼小伙许兰奎一纸诉状,将当地交警支队推上被告席。此事经成都商报报道后,引发广泛关注,20余名来自全国各地的单眼视力障碍者专程赶到泸州,“围观”庭审。目前,法院尚未对此案作出判决。
与此同时,全国政协委员、成都律师施杰则通过个人博客,公开了几天前刚刚收到的一份答复。针对施杰今年两会期间所提出的提案,公安部今年7月22日答复称,单眼视力障碍者在驾驶任务完成方面并没有明显的缺陷,“在研究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法规标准的基础上,逐步放开单眼视障群体驾驶许可”。
单眼驾考
国外普遍未禁,但视力检查多于我国
昨晚接受成都商报记者采访时,施杰确认了答复的真实性,“几天前才收到的。”成都商报记者注意到,在这份公安部公提字【2014】第203号文件中,专门标注了四个字“同意公开”。
答复中,公安部表示,对于单眼视力障碍人士驾车问题,公安部已会同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单位开展了相关研究工作。“从目前研究的情况看,国外普遍未禁止单眼视力障碍群体申领驾驶证,但对驾驶人准入视力要求检查项目要多于我国,普遍有视场角(视野)检查要求,同时对单眼视力障碍者采取限制驾驶条件并规定了略高于双眼视力的视力要求标准。”
同时,公安部还以举例方式进一步阐述,欧盟规定视力不低于0.5,水平方向视觉(视野)不小于120度。单眼视力不低于0.6,同时水平方向不小于120度。日本规定双眼或单眼水平视觉度(视野)都不小于150度。另外还有一些国家对满足视力条件要求的单眼视障驾驶人设置了更频繁的体检周期。比如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规定符合视敏度和视场角要求的单眼视障驾驶人审验周期缩短为两年一次,并需提供眼科医师或验光师出具的视力检查报告以及审查周期内的安全驾驶记录。
专家研讨
驾驶有一定困难,并无明显缺陷
答复中同时表示,今年4月,公安部专门组织国内知名眼科、视光科、车辆工程、驾驶行为及公安驾管等行业专家,召开单眼视力障碍群体驾驶许可研讨会。从研讨情况看,国内专家认同国外关于单眼视力障碍的研究结论。
公安部进一步阐述,单眼视力者可通过参照物尺寸估计,转头补偿受限视野等方式满足驾驶距离和速度感知需求。后天失去单眼视力者能够通过3到6个月的过渡期逐渐适应单眼视力,从而恢复距离感知能力。实车驾驶测试中单眼视力者虽然在车道位置保持、方向稳定性方面表现出一定困难,但在驾驶任务完成方面并没有明显的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