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等省“单独两孩”政策满月 未现扎堆申请

26.02.2014  08:06
   资料来源:2013年8至9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在29个省(区、市,除西藏、新疆外)开展的生育意愿调查结果。所谓理想子女数是指不考虑现实因素生育的子女数量,所谓普通家庭是指除单独、双独家庭以外的家庭。   本报记者 李晓宏整理   制图:蔡华伟

  1月17日、18日、23日,浙江、江西、安徽陆续正式实施“单独两孩”政策。

  “单独两孩”政策实施一个月内,南昌市共审批通过127张“单独两孩”准生证,收到近300份申请。合肥市则只开出了近20张二孩生育证,有200份左右申请。“我们每天工作中接到的咨询电话很多,但真正递交申请的却是少数。”合肥市蜀山区计生局办公室副主任张连春介绍。在最早放开的浙江省,温州全市共有1203份申请,338例已获批,虽然数据明显高于其他两市,但温州市卫计委表示,申请人数在预期之内。温州市共有2.8万左右家庭符合新政,据政策实施前的电话抽样调查显示,仅约50%的“单独”家庭明确计划再生育一个子女。根据此前安徽省计生委的一项调查,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愿意再生育一孩育龄夫妇的比例也仅为60%左右。

  2月23日凌晨2时10分,安徽首例“单独两孩”顺利降生,7斤6两的大儿子让李燕夫妇合不拢嘴,“简直太幸运了”。家住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龙居社区的李燕,此前一直担心“超生”被罚,2月13日,她收到了二孩生育证,“没想到,仅仅5天时间就给办下来了”。这也是合肥市计生部门发放的第一本“单独两孩”生育证。

  1984年出生的李燕已是一名3岁宝宝的母亲。去年5月份,李燕意外怀孕,一直都想生二孩的她狠下了决心,“一个孩子实在是太孤单了,有时候自己跟自己说话,那种感觉我最懂了,我小的时候就是这样,所以一定要再生一个。”为此,她甚至做好了被罚的准备,没想到幸运地赶上了计生新政策,“原则上再生育证办证时间是要40个工作日完成的,李燕的情况属于特事特办,考虑到她即将生产并且申请材料齐全,我们快马加鞭压缩了办证时间。”合肥市蜀山区计生局副局长王云说。

  1月30日,江西南昌市民石凌云领取了南昌市第一张“单独两孩”准生证。石女士今年31岁,是一名公务员,丈夫在省直机关单位工作,双方工作单位都属于计划生育严管区域。第一个小孩今年已经7岁。因为丈夫是独生子,家里人丁单薄,双方老人一直希望他们能生第二胎。夫妻俩也觉得一个小孩很孤单,“小时候没有小朋友一起玩,现在放假只能一个人在家看电视。”而且,在石女士看来,独生子女比较娇贵,多一个兄弟姐妹,能让他学会分享、关心他人,遇事也有兄弟姐妹可以商量。况且家里经济条件允许,趁现在政策放开,想再生一胎。

  有人欢喜有人愁

  2月18日下午,记者在南昌市东湖区公园街道办看到,市民刘老太正在咨询单独两孩政策,想为儿子儿媳领取申请表格,工作人员得知其子女并没有生育两孩的意愿,拒绝了刘老太的请求。

  原来,刘老太儿子儿媳今年都快30岁了,儿媳是家里的独生女,夫妻二人只生了一个女孩,明年上小学。老人一直希望能再抱个孩子。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后,听说亲戚家正在申请办两孩准生证,刘老太开始试着劝说儿子儿媳也去申请,孩子们却都不愿再生。“我是为他们着急,现在有政策有条件他们都不愿生,怕过几年想生也没办法了。”着急的刘老太原本打算瞒着儿子儿媳先替他们申请准生证。

  南昌市东湖区公园街道办计生办主任胡梅介绍,政策实施以来,每天都有市民来咨询,基本上分为两类,一类是30岁以上的夫妻,已生育有一个小孩;还有就是五六十岁老人,希望子女能再生育一胎。根据社区对居民生育意愿的调查统计,这两类居民对家庭二胎的生育意愿都较强烈。胡梅发现,夫妻二人或一方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政府公务员,他们符合条件且有养育能力,生育意愿也最强烈。

  不过,政策放开,有人欢喜有人愁,“如果再多抚养一个孩子,意味着要付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南昌市民李女士却因“单独两孩”增了许多烦恼,同属“70末”的李女士夫妇有一个女儿。政策出来之前,家里老人就催着二人再生一胎,李女士还能以政策不允许为由搪塞。现在时不时就要面对双方父母的追问,“什么时候去领证再生一个啊?”李女士说,女儿出生后,全家心思都放在她身上,夫妻二人根本就没有自己的时间。好不容易等女儿上小学了,该留点时间给自己,“再生一个恐怕又要增添一份烦恼”。

  独生子女身份确定存在难度

  南昌、合肥的第一张准生证办证顺利,一个重要原因是情况比较单纯,胡梅说,正常情况下,夫妻任何一方为江西户籍,都可以在江西户口所在地办理“单独两孩”准生证。申请人只需要将生育证申请表、申请报告、户口簿、独生子女证以及所在单位开具的独生子女证明等材料交付审核,如果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场,可以委托亲属办理,材料齐全即可。

  但实际咨询中,许多市民情况比较复杂,主要是对夫妻一方独生子女身份的确定。比如,有的夫妻一方原本是独生子女,但父母离异再婚后,又生育子女;或者夫妻一方原本并不是独生子女,兄弟姐妹死亡等,独生子女身份确定需要视情况而定,南昌市东湖区计生委副主任吴艳表示,对于比较特殊的情况,一般先由社区或街道办上报到区计生委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单独家庭递交的申请被受理后到审核通过,一般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

  “之前的材料都是通过手写,不存在计算机录入,很多申请所必需的档案和证明无从寻找和查询,这无疑加大了我们的工作量和审核难度。”对于一些档案丢失、无法查证、难辨真伪的,张连春和同事们经常会通过召开群众座谈会来了解申请人情况,“这也只是无奈之举,毕竟缺少法律依据。”因为,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以来,对于独生子女的界定还存在着一定的难度,如涉及到收养的、幼儿夭折的、夫妻离异等特殊情况。这个问题存在于对准备要二孩的父母的资质认定,同时也存在于对已有子女的身份判断。温州市卫计委在办理工作中同样发现,对于父母户籍有过多次迁移、父母婚姻有过变迁或涉及跨省婚嫁的“单独”家庭,取得独生子女证明各环节衔接还不够顺畅,需要进一步理顺。

  而由于新条例刚颁布,很多后续问题仍有待细化。王云告诉记者,目前单独夫妻申请再生育的,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将被注销,享受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也将被停止,此前已经享受的不再退还。而对独生子女的津贴、征地拆迁补贴等是否收回,农村自留耕地方面的优惠等问题还都没有细化规定,需要计生部门和很多其他部门之间进行协调处理。

  在温州,已获得“单独两孩”准生证的300多户家庭中,已经怀孕属于特事特办的占了大部分,而对于按现行政策符合条件、在政策实施之前已经超生的,温州市还没有明确态度,正在等待浙江省的具体细则。南昌市则明确规定“抢生”无效,“按照生育行为发生当时的政策规定,已作出的处理决定并已执行到位的继续有效,维持不变,还未作出处理决定的,依照行为发生当时的政策规定进行处理”。同样情况,合肥市则规定,已经生育二孩的,可在修正案实施后补办生育证,计生部门也将进行特事特办。

  (熊婷婷参与采写)

(原标题:两孩放开未现扎堆申请(政策聚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