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单独两孩政策有望上半年实施
单独两孩政策 上半年有望实施 我省召开2014年卫生计生工作会议
本报24日讯 (记者 罗彥坤) 今天,省卫生计生委召开2014全省卫生计生工作会议,总结了去年我省医改中的突出成就,并对今年的工作重点做了部署,关注度较高的单独两孩政策有望在上半年实施,省卫计委就政策实施的相关细节作答。
省卫计委主任赵忠厚指出,长期以来,我省人口一直处于低增长水平,妇女总和生育率保持在1.3-1.4左右,而全国生育率为1.6-1.7。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实施单独两孩,对改善我省人口结构、推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根据目前我省做的一项调查显示,剖宫产率高达61%,北京尚不足40%。推广自然分娩适宜技术迫在眉睫,这也是健康生育二胎的一个重要前提。
为了积极推进“健康老龄化”,今年起我省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将分别提高到城镇每人每月270元、340元,农村每人每月150元、170元。
今年,预计将完成40个县级公立医院改革,逐步取消药品加成,落实财政补偿政策。积极探索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机构创新服务模式,开展医疗与养老结合试点。积极推进全科医生与居民签约服务制度,签约服务家庭要达到10%以上,新建健康小屋100个。继续加大对农村儿童白血病、妇女乳腺癌、肺癌等22种重大疾病报销力度,在限定价格内按70%给予报销,实施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免费治疗。
2013年,全省卫生工作完成了医改问询、抗洪抢险等重要工作。全省新农合参合人数达到1521万人,肺癌、食道癌、儿童尿道下裂等22种重特大疾病纳入保障范围,我省在国内率先实现了儿童先心病的免费治疗。
去年累计建成“健康小屋”137个,受益居民达14万人次。全面完成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899个政府办乡镇卫生院、40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运行经费、34321名编制内人员工资全部纳入政府保障范围。28个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县积极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同江市、萝北县、漠河县的县级医院全部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在加快推进社会办医方面,截至2013年底,全省民营医院发展到301家、床位16143张。
省卫计委解答单独两孩政策
1、单独两孩政策已成为时下老百姓最关心的一项改革和惠民政策,不少家庭都在期盼着政策的落地。我省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是否有时间表,大概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答:我省始终在积极推动单独两孩政策尽快实施。根据国家要求,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要有严格的程序。我省已经完成了全省人口形势分析、进行相关调研测算、风险评估及基层基础工作研判等基础工作,制定了实施方案。
目前,正在加紧履行相关程序。按立法计划,省人大常委会拟于4月份审议地方计生法规修正案草案,也就是说我省单独两孩政策最快将在4月份地方性法规修改通过后实施,最迟也要力争在上半年实施。
2、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夫妇是否现在就可以做怀孕的打算?一些大龄夫妇已经怀孕的怎么办?
3、我省当前人口形势怎样?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是否会给公共资源带来较大压力?
答:从近十年来的监测统计情况看,我省人口总量呈低速缓慢增长态势,低生育水平长期稳定。劳动年龄人口开始减少,2012年15-64岁劳动年龄人口比上年减少13.1万人。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2012年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到340.9万人,占总人口的8.90%。据调查,全省单独一孩家庭大约有40多万户,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后,会增加一定量的出生人口。根据预测,出生人口在2016年达到高峰,相当于我省1998年的出生规模。“十二五”期末总人口不能突破既定的人口控制目标。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布局均是以“十二五”规划的总人口为基数的,因此新增出生人口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是有限的。
答:按照我省现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条件再生育的夫妻,在孩子出生之前均可以依法办理计划生育证。目前,我们已着手制定单独两孩政策实施的配套措施,如简化办证手续,实行服务承诺制等。政策实施后,已怀孕的夫妇要及时去办理计划生育证,我们将特事特办,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但是,在政策实施前单独夫妇已经生育二孩的,还要依法依规处理。因此,我们建议有生育二孩计划的单独夫妇可以做好生育的准备,特别是优生健康检查以及相应的身体调整和工作安排等,以良好的状态和充裕的准备迎接孩子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