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两孩政策依法启动 四川最快明年上半年实施

29.12.2013  09:47

  28日在北京落下帷幕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 《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单独两孩”政策依法启动实施。决议提出,根据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口形势的变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是必要的。同意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以生育两个孩子 (即单独两孩)的政策。

  决议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应当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及时修改相关地方性法规或者作出规定。

  ■政策走向

  普遍两孩

  现在时机还不成熟

  放开“单独两孩”,仅是生育政策调整的其中一步。“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可以为今后进一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逐步实现城乡、区域、民族间生育政策的基本统一积累经验,创造条件。”国家卫生计生委主任李斌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说明时如是说。

  翟振武认为,从未来人口政策的方向来看,普遍两孩应该是将来人口政策调整的一个方向。因为它更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的意愿,缓解老龄化程度的功能也更大一些,只是现在时机还远不成熟。

  “单独两孩”来了即将改变千万家

  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单独两孩”政策依法启动实施。生育政策的这一调整,将会给我国社会、家庭、个人带来哪些变化?又有哪些方面并不会随着政策调整而改变?

  影响1

  劳动年龄人口增加

  首都经贸大学劳动经济学院副院长童玉芬分析,如果生育政策不变,我国每年减少有效劳动力供给811万;实行“单独两孩”政策后,每年减少760万左右。这将缓解我国未来劳动力的供需失衡。尤其是我国劳动力规模大幅度下降的拐点将出现在2025至2030年前后,当前调整生育政策正是时候。

  南开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所教授原新推测,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到2030年将使老龄化水平从24.1%下降到23.8%,到2050年从34.1%下降到32.8%,到 2100年 从39.6%下降到34.3%。

  原新说,政策调整还有利于出生人口性别比趋衡,在自然生育状态下,多生是达到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唯一手段。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未必能使出生人口性别比恢复正常,但一定能使其下降。

  影响2

  家庭抗风险能力提高

  4位老人夫妻2人1个孩子的“4-2-1”模式是现行生育政策下常见的家庭结构,这样的模式养老负担较重,且抗风险能力低。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欧广源说,目前我国养老的社会保障水平较低,一对独生子女夫妇要承担几个老人的养老负担,相当困难。

  “一个小家庭仅有一个孩子,确实风险比较大。”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赵少华说,如果发生不幸,偶然情况下孩子没了,给家庭造成的冲击非常大。政策调整后,类似的情况应该有所好转。

  中国人口学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院长翟振武说,目前我国家庭规模不断缩减,从1982年的4.43人降至2010年的3.10人。独居老人家庭比例有所升高,出现一些“失独家庭”等特殊困难家庭。家庭的婚姻、生育、养老等传统功能有所弱化。

  翟振武说,“单独两孩”的放开,一定程度上可以改善家庭结构,有助于家庭经济社会功能的发挥,有助于提高家庭的抗风险能力,也有助于子女教育。

  ■一个样本

  “单独两孩”后 生孩子建档更难

  北京市明年将实施“单独两孩”政策,这对于一些家庭来说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与政策放开相对应的是,待产妈妈数量增多,是否会让生孩子建档难上加难?

  建档,是准妈妈入院问诊的第一步。不能建档,预示着无法在该医院生产。然而,记者调查发现,当前很多准妈妈感到,在北京的大医院建档太难了。在北京妇产医院,由于床位极其紧张,挂号处每天排着长队,很多前来挂号的孕产妇家属甚至需要半夜就到医院排队。

  北京市计生委表示,实行“单独两孩”政策后,前5年出生人口会有一定增加。很多人担心,这是否会进一步加剧建档难。

  生孩子建档这么难,那么北京市到底有多少产科床位,能否满足需要呢?北京市卫生局表示,从近三年平均分娩量为21万人次来看,目前医疗卫生资源基本可以满足北京市孕产妇分娩需求。

  面对目前大医院产科爆满的问题,北京市卫生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钟东波认为,当前存在的主要是结构性问题,很多孕妇都愿意到三甲医院去分娩,使三甲医院人满为患,二级和一级助产机构床位利用率不足。 (新华社)

  四川落地

  最快明年上半年实施

  13日,四川省人口计生委主任姚义贤做客省政府网站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时表示,四川“单独两孩”政策方案已起草,最快明年上半年实施。

  对于“单独两孩”政策,姚义贤介绍,目前省人口计生委已经开始了准备工作。他表示,已经起草了建议方案。目前,已基本形成了全省生育政策完善建议方案。下一步,将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四川在线记者 胡佳丽)

  ■新闻背景

  生育政策

  1971年

  我国制定 “四五”计划,提出“一个不少,两个正好,三个多了”。

  1973年

  第一次全国计划生育汇报会提出“晚、稀、少”的政策。“”指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后结婚;“”指生育间隔为3年以上;“”指一对夫妇生育不超过两个孩子。

  1978年

  中央下发《关于国务院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的报告》,明确提出“提倡一对夫妇生育子女数最好一个,最多两个”。

  1980年

  中央发表《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

  1982年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提出照顾农村独女户生育二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