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管理的通知

14.11.2013  23:40
信息来源: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考核办公室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建设企事业单位:

    根据原四川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加强对我省建设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管理,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现将证书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证书颁发

    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全省统一的岗位培训考试,成绩合格后,颁发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统一印制并验印的《岗位培训合格证书》。证书实行统一编号。

    证书信息可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或四川建设人才网上进行查询。

    二、证书备案

    岗位培训合格证书证书实行备案管理,经企业聘用备案后(企业须在证书“备案栏”盖章)的证书,方可作为持证人上岗的依据。

    一个人取得多个《岗位培训合格证》时,只能在同一个企业进行备案。当持证人的聘用企业(工作单位)发生变化时,须重新进行备案。

    三、证书有效期

    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持证人员在有效期满前,必须进行证书的验证续期工作,期间须参加累计不少于96学时(物业管理专业累计不少于6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集中面授时间不少于48学时(包括考试考核)。验证续期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岗位培训管理部门负责证书续期的初审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培训考核办负责续期的审查办理工作。

    市、州建设岗位培训管理部门将初审合格后的人员,通过“四川省建设系统管理人员岗位证书管理系统”申报续期人员信息,并将续期人员证书连同续期名册汇总表报送省培考办审查办理。

    续期的受理时间为证书有效期届满前六个月至届满后三个月,共九个月时间。续期证书的范围为建筑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市政与公路工程、物业管理等专业目前在发岗位证书。持证人按属地管理原则,到备案单位所属市、州建设岗位培训管理部门申报验证续期;省直接年检企业,到四川省建设人才服务大厅办理验证续期手续。

    验证合格的证书,在岗位培训合格证书“验证情况记录”栏粘贴续期贴,并加盖“四川省建设岗位培训合格证验证续期专用章”,其证书有效期延长三年。

    所有经续期验证的证书信息,均可实现网上查询(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或四川建设人才网)。未按规定进行续期的证书为无效证书,无网上信息。

四、证书补、换

已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由于证书信息错误或验证等记录已填满的,需办理换发证书手续。

因为保管、意外等原因造成证书遗失损毁的,需办理补发证书手续。

拟办理补、换证书人员,应按属地管理原则,在备案单位所属市、州建设岗位培训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省直接年检企业,在四川省建设人才服务大厅办理。

2013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