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组织修复材料工程技术协同创新中心”获批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
近日,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财政厅公布了第三批四川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认定结果(川教函[2015] 624号 ),我校历时近4年筹建的“组织修复材料工程技术协同创新中心”被正式认定为“四川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
“2011计划”又称为“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是继“985工程”、“211工程”之后,中国高等教育系统又一项体现国家意志的重大战略举措。2012年6月,根据国家和省“2011计划”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我校与成都达普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共建“组织修复材料工程技术中心”,正式启动了“2011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工作。2013年6月,我校进一步与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川北医学院、成都体育学院附属体育医院等单位签署合作协议,正式成立“组织修复材料工程技术协同创新中心”。2014年4月,我校与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签署合作协议。同年6月获批“四川省第二批协同创新中心培育基地”。在培育期间,苏州景卓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和上海景泽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与我校签署合作协议。至此,形成了8个单位的协同创新中心,其中西华师范大学为中心牵头单位。
在协同创新中心筹建过程中,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中心建设工作会议、中心理事会会议和学术委员会会议,讨论中心的发展方向、运行机制等。特别是此次评审答辩会,得到了多位校领导的关心和支持,校长张健、副校长李健、副校长彭正松等领导亲自参与了评审材料的修改和答辩PPT的制作。答辩现场,张健校长从协同创新中心的协同需求、协同基础、协同机制和协同增效等4个方面进行精彩汇报,得到与会专家的肯定。
在中心的建设过程中,得到了各协同单位的大力支持。我校科研处、研究生学院、人事处、计财处、科技园、审计处、监察处与中心主要承建单位生命科学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等单位通力配合,保证了中心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成功获批,是我校协同创新工作取得的重大阶段性成果,将大力促进我校“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协同创新能力的不断提升,不断强化我校的影响力和话语权,助力我校全面改革、创新与发展。
责任编辑:郑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