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民机复合材料结构维修与验证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参加“四川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申报的公示

25.04.2014  18:53

关于推荐“民机复合材料结构维修与验证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参加“四川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申报的公示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四川省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实施意见》(川教〔2013〕108号)的指导意见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第二批“四川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4〕180号)文件,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了协同创新中心的申报组织工作,按照教育厅下达的申报要求和重点支持领域,经认真审核和严格筛选,推荐“民机复合材料结构维修与验证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参与第二批“四川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的申报。

现按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14年4月25日至4月28日18:00。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异议,请于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交教务处高教研究室,电话:0838-5183778。

 

2014-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