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蓥一加油站无视消防安全被处罚

27.11.2013  00:08

四川在线消息(范勇 陈根 四川在线记者 钟帆) 消防安全工作是任何单位和场所的重点工作,加油站更是应当加强消防安全。近日,华蓥市公安消防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对一加油站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加油站使用的一具MFZ/ABC4型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的压力指示器指针不在绿色区域范围内,监督执法人员根据《消防产品现场判定规则》(GA588-2012)第6.7.1.1条之规定,现场判定为不合格消防产品,并现场填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

但当消防监督执法人员进行责令限期改正复查时,发现该加油站仍未整改。经调查,该加油站使用的消防产品不符合标准逾期未改的违法行为属实,违反了《四川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我大队依据《四川省消防条例》第六十八条和《四川省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定》之规定,对该加油站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并对该加油站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罚款人民币500元的处罚。

此次处罚,让该加油站的负责人受到了深刻的教育,并表示今后一定加强消防安全意识,不会出现类似的情况,同时也使消防法律、法规得到了有效的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