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8000余万元惠农资金被私吞 千人遭问责
原标题:湖北粮补核查风暴千人遭问责:渔场职工也领种粮补贴
渔场职工也领种粮补贴,8000余万元惠农资金就这样被私吞
——湖北粮补核查风暴千人遭问责
新华网武汉11月24日电(“新华视点”记者梁建强)副科级干部虚列户头骗取22.2万元、西瓜地变身“种粮田”套取补贴670余万、10个镇超面积申领补贴1300多万元……
近期,湖北对种粮补贴政策执行问题进行了专项核查,累计追责农业部门、财政部门以及基层的党员干部等1000余人,涉及金额8000余万元。处分人数之多、追责力度之大,在湖北尚属首次,由此暴露出补贴发放中存在审核不严、监管不力等问题。
渔场西瓜地变种粮田,补贴乱象引发千人问责
近日,“新华视点”记者来到湖北省黄梅县的杨柳湖渔场,这个国有渔场有1000余亩湖面,由黄梅县水产局主管。
“渔场的职工也领着国家的种粮补贴。”湖北省纪委工作人员介绍。日前,纪检监察部门掌握了这个渔场冒领补贴的线索。实地核查发现,2013年至2014年,渔场全部向外发包,并没有人种植粮食作物,但累计套取国家补贴25.33万余元。
记者获得的一份文件显示,渔场虚报水稻种植面积1150亩,虚报油菜种植面积320亩,再以多名行政管理人员、职工及家属的名义申报种粮补贴。
湖北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农村综改办、省监察厅、省银监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农业部门负责组织粮食生产种类、补贴面积的核实和汇总工”“财政部门负责落实‘粮食两补’资金拨付与监管”。
“只要实地核查,就肯定能发现申报的这1000多亩地是不存在的。”知情人士透露,但在渔场填报《粮食补贴面积农户分户登记表》向农业部门申领补贴时,核实和汇总环节流于形式,并没有起到应有作用,导致违规申报“一路绿灯”。
申报粮补后,领取本有着另一道“关卡”。按照相关规定,种粮补贴到账后,必须由农户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和一本(折)通存折及密码支取,然而,这一规定并未得到严格执行。
湖北省、黄梅县纪检监察部门证实,杨柳湖渔场申领的补贴打到了相关申请人的存折。而后,并非申请人自行领取,而是由杨柳湖渔场的出纳统一领取并入账。这些资金被用于渔场的费用开支。
黄梅县纪委介绍,目前,杨柳湖渔场前任场长黄周正因骗取种粮补贴被检察机关刑事拘留,现任场长胡铁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负有审核、监管责任的黄梅县水产局、县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也分别受到处分。
无独有偶,在湖北襄阳宜城市流水镇,2013年至2014年申报种粮补贴时,19个村农户种植的西瓜面积申报为种粮补贴面积,共领取补贴资金高达676.18万元。
记者从湖北省纪委了解到,近期,湖北累计对305件种粮补贴政策执行问题线索进行了核查,共涉及8个地级市、3个直管市。已实施责任追究1156人,涉及违规资金8294万元。
揭四类虚报冒领惠农资金手法
记者调查发现,在侵占种粮补贴过程中,四类违规乃至违法手段较为常见。
——无中生有,非种粮田冒领。记者走访了解到,诸如渔场、西瓜地之类的非种粮土地玩“变身术”,计入发放粮食补贴面积的“无中生有”方式十分常见。甚至,一些荒地也“种满”了粮食。2013年,湖北随县石板河村村委会委员晏金贵将101亩地以种水稻、小麦为名申报套取补贴资金近万元。村民告诉记者,所涉土地当时并未种植任何农作物。
——变小为大,远超实际面积申报。有些地块确实属于种粮土地,但在申报时,面积被增大,套取了大量补贴资金。2013年至2014年,老河口市有10个乡镇超面积申领补贴1357.37万元。这些土地在超额申报时,用的多是迁村腾地、土地整理增加耕地以及二轮延包未完善等借口。
——违规截留挪用款项。按照规定,国家按照实际种粮面积对粮食生产者进行补贴,种粮补贴资金必须及时足额发放到户。但有部分村组打起了自己的“小算盘”。在荆州市万全镇破岭村,2013年至2014年,在村党支部书记梁治艮的安排下,从全村农户的粮补种植面积中拿出1556.45亩集并于本村31户村民名下,共申领补贴24.07万元。而后,这些补贴被截留用于村级“一事一议”等事务开支。
——后台“黑手”利用职权篡改虚列。有参与粮补申报相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之便为自己谋利。荆州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2009年至2014年,时任江陵县财政局企业科副科长孙宏平利用职务之便,以自己亲戚名义,在多个乡镇电子版补贴发放数据中虚列户头,共骗取国家种粮补贴资金22.2万元,用于个人家庭开支。
788人受党纪政纪处分17人被追刑责,专家建议完善“全链条”监管
目前,湖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已追责1156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88人,问责处理351人,追究刑事责任17人。这些责任人中,既有直接参与虚报冒领的基层镇村党员干部,也包括负有审核、监管责任的农业、财政部门的相关负责人等。
对于所涉8294万元违规资金,应予追缴的3864万元正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追缴,超政策范围发放的4430万元已由各级政府按政策进行整改。
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执行院长邓大才指出,种粮补贴的申领、发放本有着严格的规定,虚报冒领问题大量存在,说明在申报核实、资金拨付、补贴发放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存在明显漏洞。
湖北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认为,这源于部分党员干部群众观念缺失、法纪观念淡薄;一些党委、政府落实种粮补贴政策的责任主体意识不强、政策落实督导不力;相关主管部门履职不到位、监管不力。
受访专家指出,部分地区的审核工作停留在“看表格、对数字”,并未实地核查,这让虚报冒领者有机可乘。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主任贺雪峰说,种粮补贴的一大特点是涉及人数多、涉及土地面积广,必须加强对报送材料的审核。
与此同时,审核工作也需要强化配合。多地农业部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农业部门人员有限,一一实地核实的工作量太大,亟需镇村等基层组织把好第一道关。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廉政研究院前院长乔新生认为,虚报冒领的现象也警示了进一步完善村民村务公开制度的重要性。“今后各项补贴不仅要公开公布,而且要交叉核对,防止冒领。发放补贴时也要减少中间环节,不能让村民委员会当做‘二传手’。”
邓大才建议,各级人大一般都设有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应更加注重发挥其监督作用。同时,应健全村民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督机制。
乔新生等专家认为,种粮补贴的发放涉及多个部门,需要完善“全链条”监管。农业部门要认真履行种粮补贴申报核实工作,财政部门要把补贴资金拨付与监管的责任担起来;要切实把面积核实、村级公示、审核把关、据实兑付等工作落到实处;各县、镇、村要建立落实种粮补贴政策的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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