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部委发文支持 农民工创业适时
3日,记者从国家发改委官网获悉,国家发改委、工信部、人社部等十部委日前联合印发《关于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将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工作。
这是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后,国家层面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又一政策利好。
让农民工自发组建创业联盟
记者搜索国家发改委的新闻发现,今年以来,国家发改委的足迹遍布绥阳、汇川、宁都等县级地区,其调研组相继到上述地区调研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情况,并在此后出台了《通知》。
根据《通知》,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政策壁垒此后将得以破解,通过加速经济资本、人力资本、社会资本的提升、扩散、共享,劳务输出地返乡创业的参与率、成功率也将得到全面提升,试点地区返乡创业的探索将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
《通知》要求,劳务输出地应避免盲目借返乡创业发展落后产业,承接落后产能。通过借力“互联网+”等现代商业手段,加快培育具有区域特色的优势返乡创业产业集群,引导返乡人员围绕龙头产业、龙头企业集群创业。
“传统农民的创业缺乏社会网络支持,返乡创业者专业技能相对较弱。”国家发改委高技术司副巡视员徐建平认为,通过政策的引导,让有共同意愿、共同理想的返乡农民在一起创业,可以打造一种新型的农民创业模式。“要形成各具特色的返乡人员创业联盟,通过自发的方式,让返乡创业人员也像城市产业发展组建成的产业联盟一样,自发地组建成创业联盟,打造具有农村特色的创业集群和优势产业集群。”
打通农产品进城“最后一百米”
徐建平此前曾表示,据不完全统计,现在全国网络就业总人数达1000万人,其中约一半是农村户籍人口。而我国2.7亿农民工中许多都有返乡创业的意愿,但农民工返乡创业却面临许多问题:基本公共服务平台虽基本建立,但转移接续尚存在一些问题;基础创业面临严重人才瓶颈和信息瓶颈;农民工创新创业的融资仍比较困难等。
对此,《通知》鼓励符合条件的地方,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公司债券,依托股权众筹投资试点,扩大直接融资渠道,同时创新贷款担保方式,加大返乡创业金融支持力度。
《通知》还要求落实完善鼓励创业的用地支持、税费、租金减免和资金补贴等扶持政策,适当放宽用电用水标准,吸引更多农民工等人员入园创业、集群创业。
此外,《通知》提出,加快实施宽带乡村工程,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整合利用已有资源,搭建便捷高效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改善基层互联网创业基础条件。通过创新支持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建设智能电商物流仓储设施,打通“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到千家万户的“最后一百米”。
试点地区可获定向优惠政策
《通知》明确试点采取三年滚动的实施方式,每年选择一批县级地区开展试点。
在试点范围的选择上,《通知》要求以新型城镇化建设任务较重,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士兵等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的输出地为主,选择一些县级城市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
《通知》要求,申报试点示范的地区应具备一定条件:试点地区主要领导应亲自负责组织实施;该地区近年来已经按照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要求,出台了支持返乡创业的鼓励政策,具有一定的工作基础;优先考虑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城市和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同时,试点地区应具有明确的方向和工作重点,能够突出本地区鼓励返乡创业的区域特色,且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典型意义,具备进行普及推广的示范价值。
“对于符合条件的试点地区,加快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创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财政支持方式,加大支持力度。”《通知》称,国家将根据试点申报情况,在整合资源、盘活存量的基础上,予以政策支持、项目支持和渠道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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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税系主任林江
推动农民工返乡创业很有远见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税系主任林江说,农民工离乡会带来很多的问题,比如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没人看管等。此次国家发改委等十部委印发《通知》有序引导农民工返乡创业是非常有远见的。
林江认为,《通知》提倡有秩序地引导农民工回乡创业,而不是以行政指令强迫为之,是一大进步。在此之前,农民工回乡再就业对当地而言是个亟待解决的难题,此次《通知》从共享经济的角度出发,对农民工回乡通过创业联盟实现再就业和创业以及创业融资和培训等提供了许多政策利好,这将有力推动农民返乡再就业和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