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CEPA十年 香港与内地银行共赢发展

22.01.2014  12:03
核心提示:  2013年是《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签署十周年。十年来,银监会在实施加入WTO开放承诺的基础上,

 

  2013年是《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签署十周年。十年来,银监会在实施加入WTO开放承诺的基础上,对香港的银行采取了更大幅度的开放措施,并支持内地银行赴港设立分支机构、开展相关业务,为香港和内地银行谋求共赢发展开辟了新领域。

  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近日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作上述表示。

  十年来,内地与香港签署了CEPA的十份补充协议,其中涉及多项内地对港资银行开放的优惠措施。具体包括:降低香港银行在内地设立法人机构和分行的准入门槛、给予港资银行的内地营业性机构申请经营人民币业务优惠条件、在广东省设立异地支行以及投资入股参照内地银行申请的相关规定、鼓励香港银行到内地农村设立村镇银行,以及试点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等。

  该负责人说,截至2013年年底,共有15家香港银行在内地设立8家法人银行、10家分行(香港母行直属分行)和8家代表处,在内地营业性机构总数为422家(含总、分、支行),占在内地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总数的44.56%。

  其中,在广东省共有61家异地支行已获准开业。截至去年底,在内地的香港银行资产合计9605.32亿元人民币,约占在内地外资银行资产总额的37.55%,同比增长18.73%,高于其它在内地外资银行的平均增长水平。

  与此同时,内地银行赴港投资也不断发展。截至2013年底,共有16家内地银行在香港设立3家代表处、10家分行和19家附属机构。内地银行在港资产占其境外总资产的一半左右,各行在港机构的营业利润也逐年攀升,香港成为中资银行境外业务增长最为显著的地区。

  另外,香港还成为内地银行试水投行业务的练兵场。内地五大行在香港均开设了投资银行业务网点,国家开发银行的香港分行也开展了包括外汇基金以及公司债等投资类服务。

  银监会负责人表示,近年来银监会还加强了与香港监管合作及交流。银监会与香港金管局、香港证监会分别签署了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及其它监管合作协议,在信息交换、危机处理等方面建立起了正式机制。

  与此同时,银监会还与财政司、财经事务及库务局、金管局等香港特区财经部门保持了密切的双边交流往来,为加深香港对内地政策了解、密切内地与香港金融业合作和交流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根据银监会与香港金管局建立的双方年度监管磋商机制,双方每年举行两次磋商,截至目前,双方共举行了18次磋商。此外,由香港金管局高层及港资银行主要负责人组成的香港银行公会代表团每年访问一次内地,了解内地最新的经济和金融形势。

  除上述定期磋商与访问机制外,近年来内地与香港的金融监管合作与交流明显增强。如银监会多位负责人与香港金管局及特区政府负责财经事务的高层官员举行了多次会谈,随时就香港金融形势及特区政府应对措施、内地银行业涉港业务发展进行交流,并就香港方面关注的扩大“异地支行”措施至广东以外地区、以及支持香港银行在上海自贸区及前海地区开展业务等议题进行探讨。

  此外,银监会与香港金管局的工作层近年来在国际监管标准实施、银行业信息科技监管、理财业务和合规监管、现场检查,以及专题培训等领域开展了全方位的合作与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