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4.20捐款上亿元 省红十字会管好用好爱心款--省红十字会加强对4.20芦山地震捐助款和项目的监管

28.02.2014  01:48

      2013年4.20芦山强烈地震发生后,全国各地的爱心捐款涌向四川省红十字会。截止目前,四川省红十字会共接收捐款11838.99万元,其中来自全国各省红十字会转入及省内市州红十字会上缴的捐款9527.42万元,企业及爱心人士捐款2311.57万元(省本级)。紧急阶段及定向拨款1374.65万元,上缴中国红十字会10460.98万元,目前待缴余额为3.36万元。此外,香港红十字会接收的芦山地震捐赠资金直接由香港红十字会在雅安地震灾区实施恢复重建项目,截止目前,共投入6602万元实施农房重建项目,3301户收益。

          为确保捐赠款项公开透明、管理规范,省红十字会切实加强监管,制定了《捐赠资金管理办法》,在资金接收、登记、拨付、上缴、公示等各个环节都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省纪委(监察厅)和财政、审计等部门的专项检查和跟踪审计。规范建立台账,明细登记每一笔捐赠资金,并全部在省政府网站和省红十字会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

    按照总会的统一部署,由总会牵头负责红十字会参与雅安市灾后重建工作,省红十字会负责组织实施参与成都、眉山、乐山、甘孜、凉山等5个一般灾区市(州)灾后重建项目工作。省红十字会坚持科学重建、阳光重建,派出一名班子成员和部分项目工作人员参加到总会、省、市三级红十字会设在雅安的中国红十字会重建办公室,积极参与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在雅安援助重建资金达6.2亿元,实施并有效推进灾后重建博爱新村、学校、卫生院(站)等项目254个。省红十字会直接统筹用于一般灾区市(州)重建资金8403万元,集中援建一批灾区急需的卫生、教育等公共服务领域重建项目。目前,参与一般灾区市(州)重建项目已全面启动实施。

    省红十字会参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省委、省政府的相关规定,确保红十字会所有灾后重建项目经得起历史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