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四中全会今日闭幕 依法治国升级版方案将面世

23.10.2014  10:08

  今日,为期四天的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将闭幕。舆论认为,作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共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中央全会,此次会议将通过依法治国“升级版”方案。全面深化改革时代,执政党将如何绘就“法治中国”的路线图,各界抱以期待。

  公报或涉人事调整  依法治国“升级版”将面世

  按照惯例,全会闭幕当日,官方媒体将发布公报,介绍会议的主要内容。由于会议期间,一般不会有任何会议内容的权威消息放出,因此,会议结束后的这份公报,将是外界了解全会内容的首次机会。

  “这是一种新闻式的公报,将向世人介绍全会召开的大体情况,重点阐述会议的主要精神,介绍会议有关‘依法治国’主题的总体思路和改革方向。”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向中新网记者表示。

  在舆论分析中,本次会议或将正式审议通过中纪委关于蒋洁敏、李东生、李春城、王永春、万庆良五人的审查报告,对此前的有关“双开”处分予以追认,并撤销他们的中央委员或中央候补委员职务。此外,中央委员会委员出缺,将由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递补。

  在竹立家看来,会议可能涉及的上述人事决定,也将在公报中得以体现,“如果会议涉及到周永康案,相关处理决定也应该在会议公报中体现。

  此外,十八届四中全会文件中,最重要的无疑是被舆论称为依法治国“升级版”方案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此前,于9月30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听取了对这份《决定》稿在党内外一定范围征求意见的情况报告,决定根据这次会议讨论的意见进行修改后将文件稿提请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按照惯例,这份在本次全会上审议通过的《决定》将在会后不久择日全文公布。

  “在‘依法治国’方略提出17年之后,这份《决定》无疑将为未来五到十年,甚至更长时间中国建设法治国家描绘出新的路线图。”竹立家说。

  在专家看来,包括推进依法行政,确保有法必依;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公正司法;继续推进反腐制度设计,规范约束权力运行等等,这份《决定》都将回应民众对“法治中国”的诸多期待。

  法治中国将进落实周期  改革难免阻力

  连日来,舆论场上围绕会议内容的权威公开信息非常有限,关于本次四中全会将如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将会做出哪些“重大决定”的各种预测分析也充斥坊间。

  在竹立家看来,四中全会无疑将会对依法治国作出一些新论断、新部署,“但是,总体而言,本次会议终究还是对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延续和落实,尤其是将三中全会的改革纲领进行具体化部署。

  有分析称,社会对本次四中全会高度关注,折射出民众对法治国家的期待,但是,“法治中国”不会因为一次会议而一夜建成,四中全会之后,依法治国的推进,料将伴随诸多难题。

  有境外媒体分析,包括权与法、礼与法、情与法,法治改革的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的统一,这些都是中国实现依法治国需要面对的改革“硬骨头”。

  “在中国全面深化改革时代,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和关键领域。在推进落实依法治国方面,要坚决,不能优柔寡断,要有信心,不能三心二意。

  竹立家说,任何破旧立新的改革都会遇到阻力,但是,十八大以来,建设法治中国,维护公平正义,既有高层坚定决心,也有社会广泛共识,新时期推进依法治国,前景可期。

  四中全会结束后,循惯例,围绕这次会议精神的学习将在全国掀起,中央和各地也都会开展一系列活动,宣传会议精神,部署落实措施。依法治国的“升级版”方案也将就此进入落实周期。

  有评论指出,在今天的中国强调“依法治国”,最终必须“落实、落细、落小”,要把“依法治国”这四个字,变成每一个中国人都看得见、摸得着的具体原则、具体做法、具体氛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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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评论员:用法治观念夯实执政根基

 ——标注依法治国新高度

  如果把国家发展比喻成动车飞驰,法治就是铁轨;如果把治国理政比喻成建桥筑楼,法治就是支撑。正在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一次在党的中央全会上专题研究依法治国问题,加快法治建设、提升法治理念、彰显法治精神,因而备受关注、令人期待。

  “新形势下,我们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职责,必须依据党章从严治党、依据宪法治国理政”,十八大结束不到一个月,2012年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就指出,要“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近两年来,既有理论层面的深邃思考,又有实践层面的周密部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不断推进,体现出我们党执政理念的新变化、执政水平的新提升。

  法治成为根本遵循,执政方式更加规范、更加有序。国务院取消和下放600多项行政审批事项,防范冤假错案的制度规定不断出台,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堪称密集的法治建设举措,背后正是我们党通过法律治国理政的清晰思路。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这两个“三位一体”,不仅表明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有了更加完整系统的规划,也说明我们对现代化历程中治国理政的规律有了更加准确的把握。

  法治成为共同信仰,执政理念更加科学、更加现代。从强调“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到告诫“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从反对“以权谋私、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到要求“把能不能依法办事、遵守法律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条件”,依法治国不仅是治理的革命,也是触及党员干部灵魂的革命。当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有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当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成为自主选择,法治的引领和规范必将不断提高我们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建设法治中国,正需要我们党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党能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才有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平司法、全民守法。党能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才能引导全社会守法崇法,树立法治信仰。把法治落实到国家治理、政党执政、政府行政各个层面,这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事业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的根本保障。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在改革攻坚期、发展机遇期、社会风险期“三期叠加”的今天,如何运用法治改进党的领导,是全党的任务,也是全社会的期待。行进在民族复兴之路上,执政党只有增强法治观念、树立法治思维、掌握法治方式,才能为法治中国树立最坚强的柱石,为执政兴国夯实最深厚的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