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筠连县十二字方针严把干部选任评优廉政关

23.10.2014  13:34

   四川在线宜宾频道消息(罗勇) 今(23)日,笔者自筠连县获悉,为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切实履行纪委监督责任,筠连县纪委坚持“规定明、重点核、集体议备案查”的12字方针,严把评优树先和干部任用廉政鉴定关,有效地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评先”,为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规定明

      出台《关于拟提拔任用县管干部征求党风廉政情况意见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征求党风廉政意见的办理事项、时限、回复等作了明确规定。《办法》要求承办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对违反纪律的,要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重点核

      县纪委在接到县委组织部和其它有关部门征求党风廉政意见的函后,由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审理室、纪检室重点对鉴定对象的廉洁自律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结果。

   集体议

      召开县纪委常委会,听取相关科室汇报审核情况,审议提交的审核结果,形成廉政鉴定意见并回复征求意见的单位。

  备案查

      将廉政鉴定征求意见和集体审议材料装档备查。对审核发现的影响到提拔任用或评优评先的问题,将相关调查或说明材料一并装档,做到问题事实清楚,回复及时负责。

  今年来,筠连县纪委对涉及拟提拔任用、评先评优的单位和个人出具廉政鉴定意见49份,对审核发现存在问题的7个单位,9位党员干部出具了否决意见,廉政鉴定的严格执行,有效促进了干部廉洁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