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荣县制定“十个一律” 打造群众满意的户政窗口

13.03.2014  19:46

   四川在线自贡频道消息(记者 胡容) 近日,记者从荣县公安局获悉,为全力实现户政窗口服务管理“五零”目标,荣县县局紧扣公安部“四个一律”和省厅“八个一律”要求,始终将户政服务管理作为整个公安工作的窗口展示和形象代言,积极拓展管理新思路,优化服务新模式,全力打造群众满意、和谐亲民的户政窗口新形象,制定“十个一律”规范。

  警务一律公开透明。在警务公开栏公开各类户口登记管理的办理条件、流程、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以及户籍民警工作职责、业务咨询联系电话、监督举报电话,以最便捷的方式,让老百姓感受到户政服务管理的公开、公平、透明、合法。在户政大厅和派出所户籍窗口全部安装音视频监控,并与纪委、法制部门联网,以最客观的方式,让监督部门可以适时巡察户政执法活动的阳光作业过程。

  上岗一律培训考试。推进户政队伍职业化,实行户籍岗位资格准入制,新任户籍民警、户籍协管员必须进行一个月的岗前培训,考试合格颁发岗位任职资格证书上岗,户籍民警确需调换岗位的,待新调换民警培训考试合格后,被调换民警方可离岗。同时,户政中队每半年对派出所户籍民警和户籍协管员开展一次集中培训,考试不合格者,待岗跟班培训,补考仍不及格者,取消其户籍岗位资格。

  人员一律着装挂牌。在户籍室设置醒目标示牌、配备便民设施和实行户籍窗口“低台敞开式”办公的基础上,户籍民警严格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规定》,统一着装上岗,户籍协管员统一着协警制服,胸前均佩戴有照片、姓名、职务等内容的胸卡,做到警容严整、精神饱满,接待群众态度热情,文明用语,举止得体,服务规范。

  办理一律民警负责。硬性规定户籍窗口必须由户籍专职民警负责,且户籍民警在同一派出所户籍岗位工作3年必须调整,坚决严禁户籍民警只挂名、由协勤直接办理户籍业务的现象。具体包括:协勤不得办理户口登记及户口项目变更更正,不得单独直接拍摄居民身份证照片和办理居民身份证,不得出具户口证明和人口信息查询服务,不得管理户口专用章、空白户口迁移证件及工本费。

  节假一律适时上班。继续推行延时服务、上门服务、预约服务、绿色通道服务等便民利民措施,实行户政窗口AB角模式,特别针对办理二代身份证需登记指纹信息的特殊情况,实行节日派出所户籍窗口照常上班,假日(星期六、星期天)城区派出所户籍窗口人员轮流上班、农村派出所户籍窗口“逢场日”上班制度,彻底打破“别人上班我上班,别人下班我下班”的工作局面。

  证件一律短信提示。围绕户口迁入、变更更正类等户籍审批业务以及制证完毕且待下发的居民身份证业务,推行“短信提醒告知”便民措施,由户籍民警记录好办事群众的联系电话,材料审批办结、退回补充或身份证办好后,民警第一时间通过送短信形式通知申请人,并在短信中注明办理事项所需要的证件、材料和时间、地点、联系人,有效缩短办理周期、杜绝滞留证件和减少群众往返奔波询问时间。

  承诺一律兑现到位。通过公示板、警民联系卡、媒介宣传和意见簿、意见箱、举报电话等载体,向社会公开六项承诺:“一次告知,限时办结”、“当天受理业务未结不下班”、“对行动不便的老弱病残特殊群体上门服务”、“及时纠正因工作失误造成群众户口登记项目差错业务”、“节假日照常办公”、“主动接受监督不护短”,并层层签订“让群众满意,优质服务”承诺责任状,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

  疑问一律会商报告。建立疑难户口先行受理、逐级会商制度,对户籍民警难以当场答复或办理的疑难户口,提交所务会讨论研究,仍不能解决的,逐级上报县、市局业务部门会商决定,对信访、投诉等“重点户口”,符合规定的,按时办结,确实不符合办理规定的,明确专人跟进,说明不能办理的原因和政策依据,并将《不予批准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签收,尽力避免再次造成群众抱怨、责难和上访。

  督查一律逗硬落实。研究、制定《户口登记管理规范》,落实县局纪委、户政中队、派出所三级暗访、抽查、指导、督促制度,派出所所长每周检查一次户籍工作,户政中队每月对派出所进行一次“错、重、假”户口的网上巡查,每季度对派出所开展一次户籍室内务管理、户籍业务办理的检查指导,县局每年开展一次户籍民警、户籍协管员的考核评优工作,督察部门通过联网巡察和现场督察方式,及时发现整改存在问题,切实从源头上堵塞户籍管理漏洞。

  违规一律严肃查处。出台《户籍民警行为规范》,全面落实 “一岗双责”制、责任终身制和“谁受理、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责任制,对违规违纪办理户口的,严格按照《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公安部“四个一律”等规定,坚决顶格处理,户籍协勤一律辞退,民警一律调离岗位、辞退或开除,相关领导连带追责,并移交纪检、司法部门处理,最大限度地杜绝“办户口难、办证难”现象,有效确保不出现“幽灵户口”、“替头身份证”和“再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