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一糊涂医生用药剂量超30倍致病人不适 医院赔偿3.5万

25.06.2015  17:49

四川在线南充频道(杨冬梅)近日,顺庆区某街道调委会成功调解一起因医生疏忽写错口服剂量的医疗纠纷。

今年3月5日,6岁的小杭因脸上皮肤过敏被父母送入南充某医院儿科就诊,该医院医生根据小杭病情为其开具了口服药,说明书规定此药每日一次口服,剂量为0.5ml,而该医生因失误将用量开出了每日一次,每次15ml。用量超过了规定用量的30倍,小杭在服用药后很快感到身体不适,并于当天送入南充另一医院急诊治疗,并住院治疗四天。

出院后,小杭父母认为该医院存在明显过错,应承担此次事件的全部责任,并赔偿小杭医疗等费用,双方在协商过程中因责任划分和费用差额较大而未达成一致意见,矛盾不断升级。

小杭父母向所在的街道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调查人员走访了小杭就诊的相关医院,了解了实际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过错情况划分责任,在此纠纷中,该医院医务人员工作中确系存在过错,医院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经过几次调解,最后双方达成协议:小杭及其父母对医院医护人员的医疗过错行为表示谅解,该医院一次性赔偿小杭各种费用共计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