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误开出院证明 涉事医生遭处罚

18.05.2015  21:09

四川在线消息 珙县男子刘某因腹胀难忍,在宜宾市二医院住院检查,6天后治愈出院时,市二医院出具的病情证明书上写着“怀孕3个月”,上有医疗组长和主管医生两级签字确认。

事情发生后,市卫计委、市二医院高度重视,市二医院当即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对当事医生杨某作出如下处理:1.个人写出书面捡查,全院通报批评,并向患者道歉; 2.停处方权与手术权一个月,认真反省;3.违反医学证明书写制度、符合一级安全预警,分别处罚二千元和一千元;4.以此为鉴,全院进行医疗质量与安全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