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让利患者 群众负担减轻
24.12.2013 18:27
本文来源: 卫生厅
“以药补医”作为一种补偿机制,是医院可以在药品批发价基础上增加15%,提留下来弥补挂号及医疗技术费用的不足。此次取消药品加成试点,其重点也就在于取消这15%的加成费用。
雨城区草坝镇广华村1组村民朱桂福是一位糖尿病患者,在内科门诊看病之后,拿着医生开的处方,到收费窗口划价交钱。医生为他开了两种药,一个月的药量总共花费22.24元,细心的朱桂福在仔细看过医院交费单后,发现自己用来治疗慢性病的常用药价格比以往便宜了。
药价便宜了,这是因为雅安市第二人民医院的698种基本药物取消了进销加成,采购价是多少,销售价就是多少。如果不取消15%的药品加成,按原来的价格算,朱桂福这次药品的费用应为25.57元,优惠了3.3元,一年下来还会节约不少。
在雅安市第二人民医院药剂科,工作人员从电脑上调阅了近期以来医院药品采购和售价信息。雅安市第二人民医院药剂科主任黄学慧告诉记者,虽说取消了药品15%的加成,药品价格有所下降,但医院保证药品的质量不会降。因为所有的药品都是通过四川省药械采购与监管平台进行采购,取消了加成,也能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取消药品加成避免医院靠多开药、开贵药、多检查来“谋生”,使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而试点公立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而减少的合理收入,主要由医院自行想办法解决10%,政府补助解决20%,还有70%是通过调整提高诊疗费、护理费、手术费和中医特殊服务等医疗服务价格予以相应补偿,其中所上调的医疗服务价格都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不会增加群众负担。
药品加成不取消,医院药品销售总量越大,利润就越大。取消15%的药品加成后,以往存在的开大处方、过度医疗的项目费用就会降低。因此,取消药品加成,并通过财政补偿、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补偿政策的联动落实,有效保障了县级公立医院正常运转,更切实减轻了群众就医负担。
记者 王丹
本文来源: 卫生厅
24.12.2013 1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