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卫生局基层公益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设备提升工程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质疑答复

20.02.2014  16:10

质疑答复

 

供应商:(成都康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成都市林荫街12号3楼1、2、3号、610000、朱向晖、13881945566)

法定代表人:(朱向晖、总经理、13881945566)

被质疑人:(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800号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17楼、610000、高小姐、白小姐、梁小姐028-87797776转837、801、844)

成都康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认为 成都市卫生局基层公益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设备提升工程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 (招标编号: SCIT-ZG-20131113 )的 中标结果 使我单位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于 2014 2 7 日向我单位提出书面质疑,我单位于 2014 2 7 日依法予以受理。

质疑事项: 1、其他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经评审委员会对相关资料的查看,中标人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质疑事项不属实,维持采购结果。

综上,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川财采[2010]58号第 三十四 条第 (五) 项之规定,现答复如下:

对采购结果提出的质疑,质疑事项不属实的,质疑无效。

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依法提起投诉。

(公章)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