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局四项措施宣贯落实新《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31.03.2016  11:31

近日,巴中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下发《关于宣贯落实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了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在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医疗器械监管工作中的职能职责,强调了工作重点,建立了工作机制,细化了工作要求,把《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宣贯实施工作落到实处,不断提高全市医疗器械监管工作效率和水平,为保障公众用械合法权益夯实基础。

一是加强《办法》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定工作制度及工作细则,完善工作程序, 确保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宣贯落实新《办法》执行,彻底根治当前医疗器械使用单位采购渠道不规范、进货查验不落实、维护保养不严格、质量管理不完善等问题。

二是加强《办法》宣贯力度,利用新闻媒体、报纸、电视台、折页、宣传小册子多种方式提高宣贯效果,形成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的良性互动,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是强化《办法》宣传贯彻实施重点,以医疗器械使用单位为中心,将对象从药械生产经营企业向使用单位延伸;从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向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采供血、疾病预防控制、医疗美容保健等机构延伸。

四是把《办法》的实施与医疗器械日常监督、专项整治、案件查处和不良事件监测等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帮助和引导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严格落实《办法》实施工作,对违反《办法》的行为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