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药械采〔2016〕72号关于新增医用设备及医疗器械购置填报类别的通知

21.04.2016  12:50

各市(州)卫计委(局)、科学城卫计局,各相关医疗机构:

按照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四川省医疗机构医疗器械挂网阳光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卫办发〔2015〕62号)要求,拟在前期27大类别基础上新增5个类别医用设备及医疗器械购置上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新增医用设备器械网上填报范围请详见附件,原填报范围中尚未完成上报的医疗机构请在规定时间内继续上报。附件中未列出的其他类别产品上网填报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填报步骤

医疗机构请登录“四川省医用设备及医疗器械购置填报系统”(http://jco.scbid.gov.cn:7078)(医疗机构账号及密码与“四川省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阳光采购系统”账号密码一致)填报相关医用设备采购信息。

三、填报时间

(一)2011-2014年度购置信息请于2016年5月15日前完成网上填报工作;

(二)2015年度和2016年一季度购置信息请于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网上填报工作;

(三)2016年4月1日后购置信息请在签订合同后60天内完成网上填报。

四、填报咨询

咨询电话:(028) 69061912

咨询QQ群: 196491479

 

 

附件:四川省新增医用设备及医疗器械网上填报类别.xls  

 

 

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