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药械采〔2016〕20号关于新增医用设备及医疗器械购置填报类别的通知

03.02.2016  09:00

各市(州)卫计委(卫计局)、科学城卫计局,各相关医疗机构:

按照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四川省医疗机构医疗器械挂网阳光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卫办发〔2015〕62号)要求,拟在前期二十大类别基础上新增七个类别医用设备及医疗器械购置上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四川省新增医用设备器械网上填报范围详见附件,原填报范围中尚未完成上报的医疗机构请在新规定时间内继续上报。附件中未列出的其他类别产品将分批次陆续上网填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填报步骤

医疗机构请登录“四川省医用设备及医疗器械购置填报系统”( http://jco.scbid.gov.cn:7078 )(医疗机构账号及密码与“四川省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阳光采购系统”账号密码一致)填报相关医用设备及医疗器械购置信息。

      三、填报时间

(1)2011-2014年度购置信息:于2016年3月31日前完成网上填报工作;

(2)2015年度和2016年一、二季度购置信息:于2016年5月31日前完成网上填报工作;

(3)2016年6月1日后购置信息:在签订合同后60天内完成网上填报。

四、填报咨询

填报业务咨询电话号码:028-69061912

医疗机构购置填报咨询QQ群: 196491479

 

附件: 四川省新增医用设备及医疗器械网上填报类别.doc

 

 

 

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