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医生猥亵女病人 宜宾“光头男”已落网

14.03.2014  10:36

2月26日,宜宾市民李敏(化名)正在医院妇科病房住院治疗。当天凌晨1时许,一名自称是医生的男子先后三次以“例行检查”的身份进入李敏独自一人所在的病房,并试图动手脱掉李敏的“衣服裤子”为其“检查身体”。

案发后,宜宾市、翠屏区两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成立专案组迅速开展侦查工作。并于3月3日下午5时左右,将犯罪嫌疑人段某擒获。至此,这起冒充医生猥亵女病患案已经告破。据律师分析,段某或将面临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光头男”落网 2008年至今已作案7起

接到报案后,当地警方立刻展开调查。据警方调查来看,除了27岁的李敏,还有抢救室患者一名30岁女子曹某,都遭到一名自称是医生的“光头男子”的猥亵。

警方透露,在回访受害人,走访调查多方线索后,结合综合掌握的线索,案侦民警最终将目光锁定在一名段姓男子身上,认为他有重大作案嫌疑。

我们接到线索,知道段某要在莱茵河畔送一人坐车。”负责办理此案的民警告诉记者,5名民警从3月3日上午11时开始,在宜宾市南岸莱茵河畔附近蹲点。经过6个小时左右的等待,当天17时许,民警在莱茵河畔电影院门口将段某擒获。

经民警审讯和深挖,段某交代,自2008年以来,为满足自身欲望而猥亵作案7次。目前,段某已经被翠屏区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该案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作案动机 与妻子长期分居产生变态心理

经过警方调查,今年43岁的犯罪嫌疑人段某系一名高速公路施工人员,由于工作原因长期与妻子分隔两地,生理上的需求得不到满足,便产生了到医院厕所偷看女患者满足自身欲望的念头。

段某表示,自己也知道这种行为不正常,也曾经尝试戒掉这个怪癖。不过,似乎不偷看心里就会“不舒服”,在长达半年的心理斗争后,段某还是没能忍住心中的念头,又开始了自己的偷窥行为。后来,甚至发展到了到病室强行脱掉女病人的衣服满足自己欲望的程度。

记者了解到,犯罪嫌疑人段某已有孩子。被警方抓获之后,家里人才知道他有特殊癖好。

声音

受害者:不想再提此事

对于今年27岁的李敏来说,2月26日凌晨的遭遇就好像一个噩梦。尽管她已经在3月3日出院,不过昨日当记者电话与之联系时,虽然知道当时猥亵自己的男子已经被抓获,并且或将面临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李敏的声音仍显低落。只是反复说着:“我不想再提这个事了。

律师:可能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四川景上律师事务所律师蒋及军、包家源:根据我国《刑法》第237条之规定,段某的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并且,在医院场所实施该犯罪行为,属于在公共场所当众情形,加之其多次作案,可以断定其主观犯罪恶性较大,因此,段某可能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

据此,提醒广大女性朋友:凡遇到此类犯罪,请保持冷静,同时根据实地环境,机智应对。在人群较多的地方,应大声呼救,在人群较少的地方,应往人群多的地方跑,并大声呼救,同时注意,脱离危险后应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保存好相关证据,以便司法机关侦查、起诉,从而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心理专家:典型的“性变态心理

国家级心理咨询师熊小冰:这是一种典型的“性变态心理”,指的是性意识和性行为无法按照正常的方式去体现,反而在一些很扭曲的模式中可以让当事人收获到一种心理上的快感,最后导致心理成瘾。偶尔一次的“变态性行为”让他有一种畅快和满足感,于是潜意识将这样一种模式作为了无法实现的欲望的心理替代。

出现这样的问题的人,已经处于一种病态心理,需要经过系统的治疗才有机会康复。首先通过针对性的药物控制生理上对刺激的反应,然后通过认知行为治疗对原来扭曲的心理和行为模式进行修正。单纯靠自我的压抑很难摆脱这样的困境。(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江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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