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进口产品专家组论证意见公示

14.11.2013  23:41

采购人

(盖章)

成都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政府

采购

进口

产品

论证

专家

名单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专业

许持卫

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

主任/主任医师

医学

简国忠

成都市西区医院

主任医师

医学

饶中和

成都市六医院

研究员

医学

闵维阳

成都市五医院

主任

医学

张弛

四川广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

法律

本批申请采购的医疗设备设备均是临床、教学、科研急需的专用设备,部分设备国内无生产厂家,部分设备国内虽有生产厂家,但是在设备的技术、性能、精度等方面不能达到使用要求,故申请进口产品。各单项设备采购进口产品的理由附后。

纤维气管插管镜:

国产产品在以下方面达不到要求:1、国产产品多数视野角度为67°,达不到90°;2、国产产品弯曲度范围为上下各≥100°,达不到≥120°;国产产品尖端部外径和插入部外经一般为4.5mm,会导致器官内插入深度不够理想。

便携式笔记本定位诊断治疗系统:

进口产品具有以下优势:1、产品图像质量及三维重建质量更高;2、长期使用后图像成像质量保持稳定3、便于携带。

乳腺真空辅助旋切系统:

无国产产品。

双能X线骨密度仪:

1、国内厂家以检测尺桡骨、跟骨的小型骨密度仪为主,达不到标准化的临床和科研检测要求。2、进口产品具有以下优势:先进的球管技术,保证了设备长时间连续工作的稳定性;水平虑线器,可以随时根据病人的体厚自动调整通过病人的X线剂量,避免射线不足或饱和而影响监测结果。

水平电泳系统+小型垂直电泳系统:

科研用设备,国产产品在技术要求方面不能满足需求。

纯水/超纯水一体化系统:

科研用设备,国产产品在技术要求方面不能满足需求。

二氧化碳培养箱:

科研用设备,国产产品在技术要求方面不能满足需求。

快速转印系统:

科研用设备,国产产品在技术要求方面不能满足需求。

超低温冰箱:

科研用设备,国产产品在技术要求方面不能满足需求。

双目生物显微镜:

科研用设备,国产产品在技术要求方面不能满足需求。

研究级正置显微镜:

科研用设备,国产产品在技术要求方面不能满足需求。

肺功能仪:

进口婴幼儿及儿童肺功能仪具有婴幼儿、儿童两个专用传感器。其中婴幼儿传感器系统死腔仅1.7毫升,测量精度为0.1毫升,保证了婴幼儿的肺功能检测,对临床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而国产肺功能仪只有一个儿童(成人)传感器,不可用于3岁以下婴幼儿的测量。

全波长酶标仪:

该设备主要用于科研实验,进口产品相对于国产产品性能较为稳定,更能满足科研需求。

正置显微镜及图像处理系统:

该设备主要用于科研实验,进口产品相对于国产产品性能较为稳定,更能满足科研需求。

十万分之一电子天平:

该设备主要用于科研实验,进口产品相对于国产产品性能较为稳定,更能满足科研需求。

染色质杂交系统:

该设备主要用于科研实验,进口产品相对于国产产品性能较为稳定,更能满足科研需求。

快速样品制备系统:

该设备主要用于科研实验,进口产品相对于国产产品性能较为稳定,更能满足科研需求。

超纯水制备系统:

该设备主要用于科研实验,进口产品相对于国产产品性能较为稳定,更能满足科研需求。

时实荧光PCR仪:

该设备主要用于科研实验,进口产品相对于国产产品性能较为稳定,更能满足科研需求。

原位杂交仪:

该设备主要用于科研实验,进口产品相对于国产产品性能较为稳定,更能满足科研需求。

桌上型扫描电镜:

该设备主要用于科研实验,进口产品相对于国产产品体积小,操作简单,性能完善,能达到科研需求。

涡旋混匀器:

该设备主要用于科研实验,进口产品相对于国产产品性能较为稳定,更能满足科研需求。

以上设备同意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符合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进口设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具备同意采购进口产品的条件。采购产品不属于否属于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海关总署等部门制订的相关目录规定的国家禁止和限制进口产品,符合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同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若国产产品符合采购需求,本次采购也不应排斥国产产品的投标和中标。

拟采购清单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1

纤维气管插管镜

1

2

便携式笔记本定位诊断治疗系统

1

3

乳腺真空辅助旋切系统

1

4

双能X线骨密度仪

1

5

水平电泳系统+小型垂直电泳系统

1

6

纯水/超纯水一体化系统

1

7

二氧化碳培养箱

1

8

快速转印系统

1

9

超低温冰箱

1

10

双目生物显微镜

1

11

研究级正置显微镜

1

12

肺功能仪

1

13

全波长酶标仪

1

14

正置显微镜及图像处理系统

1

15

十万分之一电子天平

1

16

染色质杂交系统

1

17

快速样品制备系统

1

18

超纯水制备系统

1

19

时实荧光PCR仪

1

20

原位杂交仪

1

21

桌上型扫描电镜

1

22

涡旋混匀器

1

相关单位和个人对专家组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2013年11月13日-  2013年11月18日),填写《进口产品公示反馈意见》,并分别报送采购人和审核财政部门。

采    购    人      联系人:唐昆            电话:028-83016708

审核财政部门      联系人:周雪莲      电话:028-86725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