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基金监管办法欲出台 按病种付费等全面推进
人社部最新数据显示,2018年1-11月,医疗保险基金收入为18062.8亿元,医疗保险基金支出为14749.9亿元。而上年同期这组数据分别为15718.3亿元和12305.4亿元。医保基金收入增速达14.9%,支出增速达19.9%,支出增速高于收入增速5个百分点。
“医保基金的支出具有刚性,医保基金支出增速高于收入增速,医保基金压力进一步增加。”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社会保障研究室主任陈秋霖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
同时,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事件仍有发生。打击骗保作为国家医保局组建以来的第一个重要专项行动,当前仍在延续。国家医保局办公室主任颜清辉此前表示,医保的第一功能是保障功能,肯定要考虑基金的平衡和可持续。降药价、打击骗保,其实都是为了基金的可持续,更好发挥现有基金的效率。国家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司副司长段政日前透露,国家医保局目前正在起草《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医保法治。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社会所副研究员关博对《经济参考报》记者分析称,我国医保基本覆盖全民,继续依赖扩面增收空间已经不大,随着医保目录扩容和制度内赡养结构进一步老化,在制度保障改善民生能力增强的同时,支出刚性压力进一步加大。需要加快完善基本医保筹资和待遇确定政策。“要进一步提高医保资金使用效率,抑制过度医疗,根除骗保行为,为更多救命药和有效医疗行为留足支付空间,更好落实制度民生保障功能。”
在增强医保可持续发展方面,近日已有不少动作。2018年12月23日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工作总结的报告》。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迎来8年后首次修改,针对两险合并作出了相应的制度安排。陈秋霖表示,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有利于扩大生育保险覆盖对象,强化基金互剂性的同时扩大整个基金池,增强医保可持续发展。
“控费和降价已经成为当前医保改革的重要任务。”陈秋霖说。一方面通过“控费”,增强医保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通过“降价”,减少老百姓看病负担,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是重要实现途径。
2018年12月20日,国家医保局正式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国家试点,各省可推荐1-2个城市作为国家试点城市,旨在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引导医疗资源配置、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12月29日,国家卫健委等12部委联合发布通知指出,加快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推进建立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型医保支付方式,逐步减少按项目付费;鼓励探索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方式。
业内人士指出,按病种付费、DRGs付费是预先支付的机制,如果治疗实际费用超出相关规定需要由医院自己消化,因此相比目前的控制药占比、限制辅助用药等政策,将是更严格有效的控费手段。
事实上,在刚刚过去的2018年,四川、江苏、山西、贵州、河北、湖北、广东等省份已明确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细则。比如,江苏省提出,到2020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覆盖所有医疗机构及医疗服务,按病种付费数不少于200种,按项目付费占比明显下降。北京市日前推出深化医改方案,进一步取消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对1600余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调整,并将于2019年6月中旬实施。
关博指出,支付方式改革是三医联动的关键结合点,能让老百姓享受更加优质优价的医疗服务。一是精细化医保控费工具,促进医保费用更多花在刀刃上;二是规范化医疗服务绩效评价工具,推进医疗行为更加优质高效;三是引导合理使用药品、耗材的政策杠杆。
“控费”“降价”之外,专家也表示,医保改革仍有不少硬骨头要啃。“比如,制度结构需再优化,医保个人账户的保障功能有待于深度挖掘;形成稳定运行、可推广的照护保障政策体系还需更多探索;在破解看病贵难题,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等医改重点领域,三医联动还需要更多政策手段。”关博说。
(来源: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