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流井区规范校车管理 确保学生安全

25.10.2013  17:04

  为深入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确保实现2012年秋季平安开学和教育系统的平安稳定,近日,自流井区教育局召开民办幼儿园安全管理暨校车专项治理工作会,自流井区安监局、区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全区21所民办及厂矿幼儿园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自贡市教育局《关于2012秋季民办学校开学检查的通知》、《校车安全管理条例》,通报了自流井区校车安全工作管理情况,并对全区2012年秋季开学安全管理及校车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

  区安监局、区交警大队负责人对近期幼儿园安全管理和校车监管情况进行了通报,同时强贯彻《校车安全条例》提出明确要求,严格按照《条例》要求,严格校车许可审批,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对符合新条例规定并重新取得校车许可的有车单位要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落实人员,明确职责。

  区教育局对加强安全管理,贯彻落实校车安全条例,提出了六项明确要求:一是严格执行《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从即日起停止使用未按新规定取得校车许可的学生接送车辆;二是各幼儿园要加强对《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学习,加强对学生、家长的安全教育宣传;三是要按《校车安全管理》规定,健全完善校车联审制度、督查制度,严格审查,审批,严把校车准入关。四是各幼儿园要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管理基础台帐;五是各幼儿园要在开学前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特别是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排查整治,确保实现平安开学;六是加强教育行业风险管理保障服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