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区:管护并重 加强小农水工程建后管理
为管好用好小农水项目资产,东兴区针对小农水建后管护中的薄弱环节,经过认真调研,制定建后管护机制,做到项目区设施有人管理,确保项目持久发挥效益。
明产权,确定管护主体。按照“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由区政府核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证》,及时将渠道、山坪塘等项目资产的产权划归村社、农民或农民用水户协会,明晰了产权主体。在明晰产权基础上,“谁受益、谁管理”,将小农水项目单户工程划归所有人管护,联户工程划归村社集体或农民用水户协会管护,明确了管护主体,确定管护责任人。对主要干支渠、山坪塘、泵站、石河堰由村社集体统一管理;蓄水池由受益农户自行管理。分类确权后由区政府颁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证》,2014年累计颁证421个,做到工程产权明晰、管护到位、永续利用。
定制度,确定管护责任。制发《内江市东兴区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区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对建成项目的管护原则、机构、范围、经费保障和运行程序等均作出明确规定。项目乡镇、村、社结合实际,制定细化管护方案,自上而下形成了一整套严格的管护办法,使项目管护工作有章可循。乡镇与村民委员会签订两个目标责任书,一是签订水费征收目标责任书,将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经费奖励与水费征收情况挂钩,二是签订水利工程管理目标任务书,年终进行村民委员会工程管护情况考评,对水利工程管护好的村、农民用水户协会给予适当奖励,为后期发挥长期效益打下了坚实基础。
定人员,明确管护体系。区内新成立29个基层水务站,全区已建成区、乡、村三级基层水务局服务机构59个,实行区级水务部门和乡、镇(街道)政府双重领导,人员编制和人事关系由区水务部门管理,人员经费和工作安排等由乡镇(街道)政府管理,明确区、乡管理职责。项目区配备32名村级水务员,确保每个村有1名水务员,实行财政定额补助,由乡镇政府管理,负责村内水务工作,指导项目区管护人员管理工程基础设施。
给经费,强化管理到位。区政府在财力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将基层水利服务机构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明确乡镇街道基层水利服务机构为公益性事业单位,其人员及事业经费参照事业单位标准确定,以稳定基层水利人员队伍;从收取的水费和资产出租收入中提取50%建立水利工程管护基金,专项用于水利工程管护,管护基金用完后,采取农民群众“一事一议”、争取财政奖补等方式筹措水利工程管护经费;区级财政每年还筹措资金100万元,用于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保障了管护资金来源;区政府积极争取上级财政、发改等部门的支持,在水利存量和增量资金中加大对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及能力建设的支持力度。
给技术,提升管护水平。积极开展水利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对区级、乡级、村级水务人员进行业务轮训,特别是对新成立的基层水务机构集中进行上岗培训,培训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资源管理、汛期防洪的雨情水情水位监测等业务知识,全面提高水务队伍的业务能力,更好地为广大农村服务,为农业增产增收提供保障。
发布者: 信息中心 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