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赴朝天区检查《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实施情况
5月13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城环资委主任委员何大清,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徐建群,省人大代表、广元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翟峰等6人组成的检查组深入朝天区小安乡龙灯村开展《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依法规范脱贫攻坚工作,确保2020年全面实现小康战略目标。
近年来,特别是省委十届三次全会以来,朝天区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 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全域工作,深入贯彻实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精准扶贫系列讲话精神和《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抢抓机遇、克难奋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小安乡龙灯村曾是朝天区64个贫困村之一,幅员面积4.2平方公里,辖4个村民小组142户495人。在朝天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该村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坚持以统筹规划为引领,以产业发展为支撑,以基础设施为突破,精准扶贫,多措并举,农民收入实现了持续快速增长,2015年一举实现了脱贫摘帽,为同步实现全面小康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通过实地检查、听取汇报,检查组充分肯定了朝天区贯彻落实《条例》以来取得的成绩。检查组认为,朝天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通过《条例》的贯彻落实,有效促进了脱贫攻坚工作的开展。
何大清指出,开展《条例》执法检查,是贯彻中央和省委脱贫攻坚部署的重要体现,也是推进依法扶贫、依法治贫的重要实践。朝天区委、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和《条例》,坚持把脱贫攻坚摆在极其重要的位置来抓,推动脱贫攻坚各项部署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他要求,朝天区委、区政府要进一步持续深入开展对《条例》的学习宣传,确保《条例》进村入户、家喻户晓,提高贫困群众依法脱贫的思想认识,着力营造依法治贫的良好氛围,科学、严谨、可持续地推动朝天脱贫攻坚工作;要进一步领会中央和省委精神,牢牢把握“精准”,牢牢盯住目标,牢牢遵循法治,积极推动《条例》贯彻实施;要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努力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再上新台阶。
(王杰 记者 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