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区林业局“五个抓手”严抓作风建设

30.10.2014  17:23

  按照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巴州区林业局把作风建设监督管理作为加强林业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纪委监察室牵头,组建专班实施,落实专人办理,做到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一是及时反馈整改。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具体问题,通过当面指明、反馈意见、下发整改通知书、跟踪督办等方式,督促被检查对象限期整改。

 

  二是强化责任追究。对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手段,按照程序和规定调查处理。对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干扰阻碍监督检查工作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对问题突出,整改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一案双查”,从严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是定期通报情况。对监督检查情况定期分析通报,对典型违规问题除在全系统曝光批评外,并进行重点解剖,形成反面典型自愧的压力,催生改进提高的动力。

 

  四是对症建章立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针对性建立制度机制,堵住漏洞,控制源头。

 

  五是抓好成果运用。把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效果作为党员干部评先评优、选拔任用和所在单位考核评比、廉政审查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