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川区扎实开展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
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开展以来,达州市通川区高度重视、广泛宣传、严格程序、把握节点,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严把“报—查—评—审—批”五个环节,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目前,已全面完成15294户(35422人)贫困人口对象识别登记工作。
“报” 即群众申报:在驻村工作组宣传政策、广泛发动的基础上,由农户如实填写《贫困户申请书》,报村委会审查。申报时,严格做到“三个坚持”:坚持群众自愿、坚持实事求是、坚持规模控制。
“查” 即入户调查:走村入户调查农村常住户2013年家庭收入,以2736元的农民人均纯收入为识别标准,认真审查农户的家庭人均纯收入,按照以农户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健康、教育、住房等情况,通过村民自治、群众参与、民主评议、逐级审核和公示公告等方式,以农户申请、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村委会审查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公示、区级人民政府审定公告的工作流程进行识别。
“评” 即民主评议:由村民主评议小组根据核查出的贫困农户家庭收入和生产生活条件,通过“五查五看、五优先”进行评议和排序。即:查家庭收入、看经济来源;查家庭资产、看消费水平;查家庭劳力、看劳动观念;查居住条件、看生活环境;查致贫原因、看贫困程度。
“审” 即审核和公示:实行村民小组、村委会、镇政府和区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领导小组“四级审核”和村民小组评议结果第一榜公示、村委会审核名单第二榜公示、镇审核名单第三榜公示和区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名单第四榜公示的“四级公示”。
“批” 即部门审批:由区扶贫移民局对各乡镇识别的贫困人口,在区农村扶贫对象识别工作督查组进村入户抽查复审无误的基础上审批并公布结果,最终确定全区贫困人口。做到贫困对象瞄准到户、识别到人,严禁出现“关系户”、“人情户”,确保识别对象不错位,不缺位。(达州市扶贫移民局 高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