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区域旅游合作 泛珠三角区域旅游大联盟成立

25.09.2017  21:42

  9月25日上午,2017年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行政首长联席会议在长沙召开。会上,“9+2”各方行政首长和国家相关部委领导将共同见证泛珠各方签署泛珠区域口岸通关合作协议、泛珠区域旅游大联盟合作协议。

  泛珠三角区域包括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等九省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区域内旅游资源丰富、旅游产品独特,各省区互为旅游客源地和旅游目的地,进一步深化旅游合作的基础扎实、潜力巨大。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泛珠三角区域深化合作共同宣言(2015——2025)》等文件精神,秉持资源共用、产品共建、市场共拓、信息共享、互利多赢的原则,区域内各省区旅游部门负责人今日共同签署了《泛珠三角区域旅游大联盟合作协议》,并围绕共同打造泛珠旅游品牌和精品线路、联合开展旅游整体营销、促进内地与港澳旅游合作、共同提振入境旅游、共建良好旅游市场秩序、加强旅游人才培养和智库合作、完善合作机制等七大方面展开深入合作。

  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行政首长联席会议是经国务院批准,2004年,由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等九省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共同推动成立的一个重要的区域性合作交流平台。

  2016年3月,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正式写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标志着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全面上升为国家战略,被赋予全国改革开放先行区、全国经济发展重要引擎、内地与港澳深度合作核心区、“一带一路”建设重要区域、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先试区的使命与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