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溪区四举措抓好汛期农业安全生产工作

09.08.2016  03:05

  为切实做好今年全区农业防汛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处置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针对今年的汛情,区农业局结合本区农业行业实际,四举措扎实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汛期无农业事故发生。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汛期安全生产责任制

  为将此项工作抓紧抓落实,区农业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局党委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局安办、局相关业务站股负责人为成员的防汛领导组;同时要求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也要采取切实有效安全防范措施,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管理到位。

  二是抓防范重点,强化汛期隐患排查治理。

  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业服务中心认真落实汛期各项制度,加强农业行业隐患排查治理。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易受洪水、泥石流威胁,地质灾害易发的农村机电提灌站、农村能源(沼气)相关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机关事业单位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上报。

  三是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制度,加强应急管理,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修改完善农业防汛减灾应急预案,加强汛期应急安全值守督导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业服务中心加强汛期灾害防御,提前做好应急抢险和物资储备工作,对现有的应急物资和装备进行认真的检查,针对洪灾,配备各类水泵及管线、配件,确保各类应急物资和装备齐全有效。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培训和演练,以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四是及时报送突发事件信息

加强与气象、水务、应急、当地派出所、安全监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与信息共享,及时收集气象、雨情、灾情,及时传达有关信息。并按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要求,在第一时间将灾情报送当地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对值班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以及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信息等情况,要严肃处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