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区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盲目举债 离任也追责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要求,成都近期出台了《改进和完善区(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政绩考核办法》),通过政绩考核这个“指挥棒”,引导区(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比发展质量、发展方式、发展后劲。
内容
鲜明考核导向
强化约束性指标考核
围绕“突出科学发展导向”这个核心,成都出台《政绩考核办法》既不简单以GDP论英雄,又强化约束性指标考核。
《政绩考核办法》提出,考核区(市)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突出科学发展导向,把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的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社会和谐进步、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建设,以及解决自身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实际成效,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同时加大资源消耗、耕地林地保护、土壤污染防治、食品(含农产品)药品安全等约束性指标考核,更加重视科技创新、教育文化、人才贡献率、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社会保障等指标考核,引导区(市)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比发展质量、发展方式、发展后劲。
突出差异化考核
3个圈层考核重点不同
考核是“指挥棒”,考什么,干部的工作重点就是什么。要引导各地根据不同发展定位、资源禀赋,选择适宜的发展路径,一份“考卷”显然无法达成这个目的。
《政绩考核办法》提出,按照横向分圈层、纵向分板块、突出功能区的思路,差异化设置考核指标,合理调整分值权重。立足成都市“大城市带大郊区”的实际,横向根据不同圈层的发展定位、资源禀赋、阶段特征确定考核重点,一圈层突出“转二优三”,重点考核都市工业和现代服务业;二圈层突出“强二兴三”,重点考核先进制造业和相配套的现代服务业;三圈层突出“兴二优一”,重点考核特色制造业和都市现代农业。
纵向按“重点工作、基础工作、特色工作、绩效评价”四大板块设置指标,充分体现各区(市)县发展的差异性。同时,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和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的要求,对限制开发区域和生态脆弱区域,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的考核。
加强政府债务考核
强化考核任期内举债情况
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一些群众对某些区(市)县干部的政绩颇有微词:“对前景很好、见效慢的项目放到一边,只热衷‘短平快’、‘撑面子’的项目,哪怕投资巨大、潜力不大。”
成都《政绩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把政府负债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强化任期内举债情况的考核、审计和责任追究,防止急于求成、盲目举债搞“政绩工程”;注重考核发展思路、发展规划的连续性,考核坚持和完善前任正确发展思路、“一张好蓝图抓到底”的情况,考核积极化解历史遗留问题的情况,把是否存在“新官不理旧账”、“吃子孙饭”等问题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的重要内容。
规定
无政策根据、成效不明显的
专项考核一律取消
从目前情况看,由于受“不纳入目标绩效考核工作就显得不重要”的传统观念影响,各部门均想方设法把本部门有关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评价体系,造成目前考核指标几乎涉及市级各部门各方面的工作,面广量多。
《政绩考核办法》提出,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明确的项目外,其他没有政策根据、成效不明显的专项考核一律取消,防止考核过多过滥、“一票否决”泛化和基层迎考迎评负担沉重的现象。对确需实地考核的,根据统一组织、分类考核、综合评价的原则实行年度集中考核,切实解决多头考核、重复考核等问题。
盲目举债留下一摊子烂账的
离任了也要追责
一方面,《政绩考核办法》提出,要强化综合评价,辩证分析主观努力与客观条件、前任基础与现任业绩、个人贡献与集体作用,既看发展成果又看发展成本,既重显绩更重潜绩,全面客观公正评价政绩,引导干部从“攀比数字”向干实事转变。
另一方面,《政绩考核办法》提出,把综合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对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蛮干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损害群众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的,造成资源严重浪费的,造成生态严重破坏的,盲目举债留下一摊子烂账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已经离任的也要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