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西部片区8市(县、区)入选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
本报讯(记者 罗之飏 梁现瑞)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等部门近日公布经城镇化工作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改革方案》。《方案》明确设立11个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其中,四川成都西部片区入选。试验范围为成都市温江区、郫都区、彭州市、都江堰市、崇州市、邛崃市、大邑县、蒲江县。试验面积约7672平方公里。
根据《方案》,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共11项试验任务,其中,成都西部片区重点聚焦以下5项试验任务。
在建立城乡有序流动的人口迁徙制度方面,全面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户限制,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建立人才加入乡村制度,允许符合条件的返乡就业创业人员在原籍地或就业创业地落户。
在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方面,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确权登记的前提下,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就地入市或异地调整入市,其使用权的出让及最高年限、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抵押等,参照同类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执行,把握好入市的规模与节奏;允许农民集体妥善处理产权和补偿关系后,依法收回农民自愿退出的闲置宅基地、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经营性用途入市;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所有权房地一体、分割转让;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
在完善农村产权抵押担保权能方面,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林权等抵押融资以及承包地经营权、集体资产股权等担保融资;在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探索农民住房财产权、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推进已入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在资本市场同地同权,健全农业信贷担保机构。
在搭建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方面,在试验区内选择一批产业园区或功能区,率先打造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先行区;在先行区内重点优化提升特色小镇、特色小城镇、美丽乡村和各类农业园区,创建一批城乡融合发展典型项目,实现城乡生产要素的跨界流动和高效配置。
在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方面,探索开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完善自然资源价格形成机制;建立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可持续的城乡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方案》要求,2022-2025年,各试验区实现城乡生产要素双向自由流动的制度性通道基本打通,城乡有序流动的人口迁徙制度基本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全面形成,城乡普惠的金融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农村产权保护交易制度基本建立,农民持续增收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明显缩小。试验区的引领示范带动效应充分释放,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和体制机制改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