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川涉旅企业积极参与北川旅游促进条例草案讨论
9月10日,北川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和旅游局就《北川旅游促进条例(草案)》修改工作组织我县20余家涉旅企业代表召开座谈讨论会。会议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郭志武同志主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黄维、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宏等领导同志到会并讲话。
这次会议是在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专家组拟稿基础上,经过9月6日北川各界老干部和知名人士讨论修改、9月7日县府常务会议审改之后,再次召开的座谈讨论会,意在进一步广泛征求我县境内旅游企业对《北川旅游促进条例(草案)》的修改意见,希望使《条例》的制定更切合北川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更有利于加强北川旅游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更有利于推动北川旅游业的规范管理和蓬勃发展。
邓宏同志在讲话时强调,北川作为少数民族自治地区才有这个立法权,这次制定旅游促进条例已经征得省人大认可,我们一定要把这个权利用好,严格依据《宪法》、《民族地区自治法》、《旅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北川实际把我县的旅游促进条例制定好。他要求与会代表从企业角度集思广益,认真讨论草案,提出合理化修改建议。
黄维同志讲话,着重阐述了北川制定旅游促进条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他认为,我县制定旅游条例的目的在于通过加强设施建设、制度建设促进旅游全面管理;而管理是双向的,一方面在政府,一方面在旅游企业,管理搞得好不好关系到双赢、双亏的问题。他希望旅游企业要把这次立法作为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大事,高度重视并积极参与,毫无保留地对草案的修改提出宝贵意见。
会上,各旅游企业代表从不同角度对《条例(草案)》的修改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北川羌城旅游区、寻龙山、九皇山等景区代表要求加强旅游环境保护、污染治理和互联网络普及宣传;维斯特酒店、万毫旅游公司和巴拿恰云云羌、羌山雀舌等旅游商铺要求加强旅游道路交通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在水、电、汽供应方面为旅游企业提供最大优惠;四川汇辕轩、亚圣旅游、和谐旅游等企业代表认为北川旅游购物特色产品太少,希望加大旅游纪念产品种类研发,在羌绣、草编以及土特产等方面组织合作,并在全县旅游企业间进行资源互动共享。另外,大家还对旅游企业招商引资、文化旅游资源保护、旅游投诉处理、协调旅游企业融资担保等方面提出了宝贵意见。
参加座谈会的还有《北川旅游促进条例(草案)》起草小组和县文广新旅局的相关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