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北川:为在押人员出所与未婚妻办理结婚证

11.06.2014  19:56

5月30日,《华西都市报》05版以《戴上镣铐,他与女友扯结婚证》为题,并在显著位置报道了绵阳市北川县看守所为在押人员任强出所与未婚妻唐佳办理结婚证的消息。同日,《腾讯》、《凤凰网》、《中国国际广播电视网》和《绵阳晚报》等14家各大新闻媒体对此事做了大量转载报道,引起舆论热议和社会强烈反响。

一、事发原由

在押人员任强,2013年2月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北川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4年4月经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2014年5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2014年5月20日投送绵阳吴家监狱服刑。其未婚妻唐佳,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禹龙小区居住。其子任佳豪,羌族,2013年7月27日出生,年龄10个月,现由唐佳独自抚养。

由于任强入所前其未婚妻唐佳已怀孕一个多月,因没有办理结婚手续,致使孩子出生后10个多月没有准生证,一直无法在当地落户。

二、为在押人员任强出所办理结婚证经过

2014年4月初,在任强即将送达监狱时,未婚妻唐佳心急如焚却苦无办法,抱着尝试心理向北川看守所口头提出诉求。看守所领导高度重视,考虑到罪犯羁押期间表现较好,本人马上就要押解到外地服刑,立即召开所务会进行研究,并迅速上报县局领导和绵阳市局监管支队。市局监管支队支队长李松圣接报后,立即要求北川县看守所严格根据公安部罪犯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相关规定,从人性化管理角度出发,结合当前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为在押人员家属解决实际困难。

在得到各级请示同时,北川县看守所还将情况及时报告了驻所检察室和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县局分管副局长杨桦亲自部署,直接督办。看守所拟制了详细方案,安排好人员,所长刘兴顺还多次与北川县民政局进行了协商沟通,保证了特事特办,办理过程顺利通畅。

2014年4月10日上午,所长刘兴顺与4名管教民警将在押人员任强押解至北川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在现场工作人员及民警的见证下,为任强和唐佳拍摄了结婚照,办理了结婚登记,完成了任强与唐佳一年多来的强烈愿望。唐佳紧紧地拉着刘兴顺所长的手,泪水夺眶而出,连声感谢!唐佳事后多次说,她当初一个经不意的想法,居然在看守所和各级领导关怀努力下变成了现实,让她做梦也想不到。

2014年4月18日,在北川县看守所所民警的再次帮助下,唐佳和民警一道,在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安局永昌派出所,为任强的孩子任佳豪办理了户口登记。2014年4月28日,唐佳来到北川县看守所,将一面绣着“刚性执法,人性关爱”的锦旗送到了所长刘兴顺的手上,深深地表达了自己对看守所的真诚感谢。

三、北川县看守所事后的延伸做法

北川县看守所为在押人员办理了结婚证,为其子办理了准生证,事情本可就此告以段落,但充分考虑到在押人员家属无固定工作,没有稳定收入来源,负担和压力较重,当即决定将唐佳母子列为该所重点帮扶对象,由所长刘兴顺重点承包,定期走访,以实际行动帮扶唐佳母子。目前,该所已为唐佳小孩提供了一定数量玩具和生活必须品。在全所民警关怀下,唐佳真切感受到人间真情,在她写给北川县看守所信中多次说到:“每当我对生活失去信心的时候,每当我觉得前面的路走不下去的时候,我就会想起北川县看守所全体民警对我的大力帮助和无私关怀,再难我也要坚持下去,决不辜负关爱我们全家的人”。在宽严相济管理中,该所用最大的精力感化教育着每一名在押人员,用最大限度实施着人性关怀,用最大程度地确保监所平安。

(审核:祝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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