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限购新政杀伤力显著 知情人称调控措施仍有后手
北京近日再次出台“认房又认贷”的调控政策。这是2010年7月以来,北京市第三次搬出这把房价“砍刀”。从此前该政策在多地实施的情况看,短期内对房价杀伤力显著,但政策放松后,房价很快就“报复性反弹”。
中国证券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北京楼市“3·17”新政颁布后,若房价继续单边上扬,更为严苛的调控政策可能出台,包括继续提高首付比例、全面取消房贷优惠、缩短贷款年限、打击取缔哄抬房价的不法中介机构等,维持 房地产 市场稳定。3月26日晚,北京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的公告》,对北京市的商业、办公类项目加强监管,对个人购买商办类项目进行限制。
抑制楼市过热
2010年6月4日,住建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发布通知,就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标准进行了规范。按照通知要求,在二套房的认定上,实行以家庭为单位,以“认房”为主,同时辅之“认贷”。这是“认房又认贷”政策首出江湖,当时被称为“最严厉”的二套房标准认定政策。
在二套房的认定上,2007年曾出台过相应的标准,但2007年实行“认贷不认房”的原则。在这种情况下,炒房者对每套住房可以通过全款支付之后,然后用房产做抵押,再去银行以其他名义贷款炒房。
此后的7月12日和7月15日,上海和北京分别出台“认房认贷”的具体执行细则。银行在放贷前,不仅要查询借款人的贷款记录,还将登录房管部门的房屋权属系统查询借款人家庭的住房数量。
此次调控的初衷在于抑制当时的楼市过热。链家地产研究院的数据显示,2007年,北京纯商品住宅均价首次破万。2008年央行连续五次降息,2009年又开始鼓励住房消费和 房地产 开发投资,至2010年开始限购时,北京房价的均价已逼近2万元/平方米。
此后半年内,多地市紧跟北京和上海的脚步,出台类似调控政策,房价上涨被踩上了刹车。2011年11月,北京大兴顺驰领海楼盘开盘价从1.8万元/平方米下调到1.4万元/平方米;上海万科清林径楼盘的开盘价下调15%;南京天正滨江花园开盘价从2万元/平方米调至1.59万元/平方米;北京京贸国际城开盘价从1.98万元/平方米下调到1.4万元/平方米。
根据央行发布的个人房贷总量统计数据,2011年全国个人购房贷款余额为7.14万亿元,同比下滑31%;2012年全国个人购房贷款余额8.1万亿元,同比增长0.24%。由数据可见,信贷政策从紧,对房价的短期抑制效果明显。
信贷政策作用显著
在经历了楼市大幅调整的2011年之后,2012年6月8日,央行下调基准利率,同日发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 将商业银行二套房贷风险权重下调。2012年7月6日央行再次下调基准利率。2012年下半年,房价在前期下跌基础上出现一些上涨。
2013年1月,部分银行将二套房认定标准微调,“认房认贷”放宽为“认房可不认贷”。2013年4月,多地重申“认房认贷”政策。不过,根据央行发布的个人房贷总量统计数据,在经过2011年和2012的压制后,2013年房贷规模大幅增长。业内人士表示,在实际执行中可能放松了“认房又认贷”政策。
央行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个人购房贷款余额为9.8万亿元,同比上涨77%。与此对应的是,2013年全国多地房价明显上涨。易观数据研究院的数据显示,当年北京二手房成交量同比上涨37.15%,挂牌均价约3.2万元/平方米。
2014年上半年,多地再次强调“认房又认贷”政策,央行收紧房贷政策。2014年9月,房价明显下跌。链家地产研究院的数据显示,当年北京房价跌幅达到12.8%。2014年9月30日,央行和银监会发文,将“认房又认贷”政策改为“认房不认贷”。2015年,深圳楼市率先大涨,上海随后异动。到了2016年,南京、厦门、宁波、郑州等20多个城市楼市纷纷上涨。2016年的10月和11月,深圳和上海分别再次强调“认房又认贷”。然而,深圳和上海楼市依然出现10%左右的涨幅。
格隆汇资深研究员认为,实质上起杀伤作用的是信贷。央行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个人购房贷款余额为14.18万亿元,同比上涨55%;2016年全国个人购房贷款余额为19.83万亿元,同比上涨112%。与此对应的是,北京的房价突破6万元/平方米。
“房价增速主要取决于央行对房贷的态度。历史数据表明,2010年央行收紧房贷后,2011年北京和上海的房价出现30%左右的跌幅;2013年房贷政策松动,北京和上海的房价出现约40%左右的涨幅;2014年再度收紧,北京房价跌幅12%;2014年底放松,房价在一年之后出现暴涨。”该研究员表示。
楼市调控仍有后手
中国证券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北京楼市“3·17”新政颁布后,3个月内若房价仍旧单边上扬,政府可能考虑出台更为严苛的政策,抑制楼市非理性上涨,维持 房地产 市场稳定。调控措施包括继续提高首付比例、全面取消房贷优惠、缩短贷款年限、打击取缔哄抬房价的不法中介机构等。
3月26日晚间,北京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的公告》。根据公告,开发企业在建(含在售)商办类项目,销售对象应当是合法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购买商办类项目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不得将房屋作为居住使用;再次出售时,应当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公告强调,在政策执行之前,已销售的商办类项目再次上市出售时,可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也可出售给个人。个人购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名下在京无住房和商办类房产记录的。在申请购买之日起,在京已连续五年缴纳社会保险或者连续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商业银行暂停对个人购买商办类项目的个人购房贷款。
中国 房地产 业协会的数据显示,北京房价已连续17个月环比上涨。自2015年10月份以来,北京平均房价由37221元/平方米,上涨至60738元/平方米(2017年2月),涨幅高达63.18%。北京乐居近日的调查显示,76%被调查者认为北京房价过高,勉强接受的仅占17%。
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的多位业内人士认为,“3·17”新政对各类购房人群影响不一。“北京购房人群可以分为三类人,包括首次购房人群、换房人群、购买二套房人群。”“爱房者”创始人刘常青称,对于第一次购房的人群而言,没有太大影响,首付比例还是35%,利率也没有变化。唯一的变化就是贷款年限由最长30年变为最长25年(不含25年)。
对于购买二套房的人而言,新政的影响并不大。新政实施前,普通住宅的首付比例是50%,非普通住宅是70%;新政实施后,普通住宅提高到了60%,非普通住宅提高到80%。“10个百分点对大部分准备购买二套房的人群而言没有太大影响。”刘常青表示。
对于换房人群,“认房又认贷”的影响较大,特别是已经把房子卖了,还没来得及购买新房的人。“对于已经签约,付了定金,但还没申请贷款的购房者影响更为突出。”链家地产北京区一位负责人称。
(来源: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