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晚报:不能只为高考调低音量

05.06.2014  17:23

广场舞扰民,已经是个老问题。日前有媒体报道,高考临近,北京市第十二中学的晚自习学生们也有这样的困扰,每天晚自习时,学校旁边广场上广场舞的音乐声打扰了学生们的思绪。前天晚上,丰台城管来到十二中附近的广场上,向跳广场舞的大妈们发放了倡议书,劝导大妈们在高考来临之际和高考期间,暂停广场舞或者降低声音,为考生营造良好环境。对于城管的劝导,大妈们并不买账,待城管走后,大妈们仍然选择调低音量继续跳舞。

高考的重要性,相信所有跳广场舞的大妈大爷都知道。若此时还选择大音量跳广场舞的话,这样的人是自己给自己戴上了为老不尊的帽子。当然,新闻报道中的大妈们虽然选择继续跳舞,但至少是他们把音量调小了,对学生们的影响不大了。这种选择,尽管不如停跳那么令人满意,但至少,这些中老年人的公德心还在,城管同志们的劝说起作用了。

这条新闻换个角度看,也值得思考。学生高考时,大妈们在城管的督促下能够降低音量,那么,平常日子大妈们为什么不能为了周边居民的身心健康降低音量?广场舞也确实对中老年人的身心亚健康起到在某种程度上的治愈作用。但是大妈大爷的身心强健了,可更多的人身心被折磨得承受不住了。这就不是和谐状态。城管同志们辛苦劝导大妈大爷们调低音量的努力是非常明智的,学生、舞者各得其所。这份努力,很不应该只在高考期间发挥作用。

这里建议相关管理部门出台规定,给广场舞的配乐定下一个最高音量限制。这个标准不是呼吁或建议性的,而是要严格执行的,应该纳入环境保护法。跳广场舞的人,多半爱热闹。在他们跳得忘情、忘我、忘了周边居民的合法权益的时候,法律约束就应该现身。这块职责应该交由城管同志们继续负责,一旦有人投诉广场舞扰民,城管队员就应出现并当场测量音量。若测试结果真高于国家标准,就要对舞者进行劝说指导,请他们把音量调低。相信大妈大爷们绝大多数还是遵纪守法之人,再热情、再执着,也不能以身试法,或者,不敢轻易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