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资国企改革意见的三大看点

07.08.2014  01:05

  《北京市深化市属国资国企改革指导意见》已经公布。北京的这份意见出台时间不算早,但比较起来,算是一份比较实在的改革指导意见,而不是那种泛泛而谈却不知所云的东西。在我看来,北京市的国资国企改革指导意见主要有三大看点。

  首先是国有资本布局调整有力度。这份意见提出,到2020年,要将80%以上的国有资本集中到提供公共服务、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保障民生等领域,国有资本要在保障城市安全运营、治理“城市病”、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无疑,这是一个雄心勃勃的目标,而且体现了“京味”。北京是一个国资大市,国有企业的资产总额超过两万亿元,但目前分布于竞争性领域占60%以上,归属于母公司的国有权益资本在五千亿元上下,配置于竞争性领域也在60%左右。北京作为国家的首都、文化历史名城、国际化程度较高的特大型城市,国有资本没有必要继续集中于那些非国有资本可以发挥作用的竞争性领域,而且在这些竞争性领域,现有的国有资本长期处于低效状态,所以在未来几年,通过提高国有资本的流动性,对国有资本进行再配置,是非常必要的。

  其次是一级企业产权改革有突破。北京市的这份意见明确提出,要重点推动一级企业的股权多元化。我国国有企业呈现典型的金字塔结构,母子孙公司层层往下分蘖,许多子公司和孙公司在过去十多二十年里逐步推行了有限的产权改革,一些已经变成了含有大宗非国有股份的混合所有制企业,还有一些改造成了上市公司。但是,各级国资委监管的一级企业,也就是国有集团的母公司,基本上还保持国有独资状态,造成了中国国有企业群体中独特的“老体制管新体制”、“半身不遂”的情况。把母公司保留为国有独资企业,即使下级企业改制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实际上也相当于下水游泳的人还留一只抓岸的手,这是游不远也游不好的,国有资本的配置、国有企业的运营在整体上还是无法真正实现真正的市场化,现代企业制度和规范公司治理根本谈不上。因此,下一步国资国企改革要有所突破,必须要推进一级企业的产权改革。北京的这份意见虽然是说一级的企业的股权多元化,而不是直接讲一级企业实行混合所有制,略嫌美中不足,但与其他已经出台类似意见的省市相比,这一条就足可以以一当十。我个人希望,股权多元化主要已经走混合所有制的道路。从北京市的指导意见来看,有些一级企业将会走整体上市的道路,这是一个比较好的设想,这样就有利于一级企业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

  再次是国资国企监管方式有改进。我个人不太愿意用“监管”这个概念来讨论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的有关问题,因为这个概念非常含混且缺乏科学性,但是既然大家都在用这个概念,北京市这份意见里也在用这个概念,那么只好听之任之了。这份意见指出,要探索对混合所有制企业监管的有效方式,国有股权低于50%的企业不再简单套用国有及国有资本控股企业的监管制度,实行更加市场化的监管机制。这很有意义,因为不但政府对国有企业有着一些与非国有企业不一样的要求,如国有企业资产出售就要求进场交易等等,而且我们党政机关发文件也往往要求国有企业参照执行,如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出境管理就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一样,这样的监管方式看起来可能使国有企业更规范了,但却使国有企业更加机关化而不是市场化了。所以,北京市这份指导意见如果在实际当中能够得到落实,是有助于国有企业的市场化运营的。

  此外,这份指导意见还提到了有序退出低效资产等议题。目前,北京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有4000多户,大约80%为竞争类企业,许多企业规模不大,资产低效,如何实现国有资本退出,是一个令人头疼的问题。调整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国有资本配置,也许可以通过引导新增国有资本投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前瞻性战略性产业、生态环境保护来实现,使竞争性领域的国有资本自然得到稀释,但是数量众多的低效资产和低效企业继续存在,不但会继续消耗很多经济资源和社会资源,也会继续扭曲市场机制和社会治理机制,还会继续造成很多遗留问题。即使对那些国有股已经退到50%以下的企业不再简单套用国有企业的监管制度,那也仅仅是一种“开恩”,什么时候收回去是不知道的。而对于那些在未来国有资本比较集中的市政服务、公用事业领域的国有企业,如何建立良好的经营机制和公司治理,如何提升效率和提高服务质量,仍然面临重大的挑战。因此,国资国企改革在实际当中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张文魁(作者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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