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原计生委干部贪会费买金条 称想多搞点创收

22.10.2014  07:21
原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宣传教育处处长潘银苗

  京华时报讯(记者裴晓兰)原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宣传教育处处长潘银苗(图),一审被认定以截留会议费的方式贪污13.7万余元公款,并获刑5年。潘银苗上诉,此案昨天在市二中院开庭。

  现年51岁的潘银苗曾任职的原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现已变更为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一审法院查明,2011年7月至2012年7月间,潘银苗在担任原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研究室主任、宣传教育处处长期间,多次采取截留单位会议费的方式,侵吞公款137250元,后非法占为己有。2013年5月29日,潘银苗主动投案自首。

  相关证据显示,2011年6月到2012年7月,原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在北京国际饭店举办了世界人口日纪念活动、建党90周年暨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30周年庆祝会等活动,多次向饭店支付会议费,用于租用办会场地、餐饮消费和住房。

  饭店人员证实,一般都是潘银苗拿着单位开的会议费支票交给饭店财务部,会议结束结账时,根据会议的实际消费数额进行结算。2011年7月,潘银苗让饭店按照会议费支票的数额开发票,而不是按照实际花费金额开,并以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名义在北京国际饭店办理VIP会员卡,让饭店人员把多出的钱存入会员卡内。

  据潘银苗在侦查机关供述,截留的会议费,他分4次在北京国际饭店一层的商品部购买了黄金,后来在银行的贵金属交易中心将金条变现,并把变现后的钱款存入他自己的银行卡内,一部分用于个人炒股,一部分用于家里生活消费。他说自己之所以这么做,是觉得自己是公务员,收入低,想多搞点创收。

  一审开庭时,潘银苗辩解,饭店VIP会员卡内有5万元是以现金或者购物卡、健身卡的方式发放员工劳务费、人口调控专家费,应在贪污数额中减去。

  一审法院对潘银苗的辩解没有采纳。法院认为,潘银苗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公共财物非法占有,数额在10万元以上,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鉴于潘银苗有自首情节,积极退还全部赃款,对其从轻、减轻处罚,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

  宣判后,潘银苗上诉,不认可一审判决的贪污数额,并称以前的有罪供述是为了不让别人对其单位有坏的印象。目前,此案还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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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原市计生委干部贪会费买金条)